推 depravity:要花15M不調查 真勇敢 07/10 21:27
→ lovelyayu29:因為法定空地不是無法分割嗎?所以沒有想到這部分 抱歉 07/10 21:32
→ lovelyayu29:但可不可以請先不要評論得標行為 畢竟我們也很後悔 07/10 21:33
→ lovelyayu29:土地資料與事實不符未註明是法定空地 故之前也有受害 07/10 21:55
推 scott2009:我上次在台中地院看到有人連合約內容都搞不清楚,也在 07/10 22:33
→ scott2009:玩法拍,法官嘆了一口氣說:這樣你也敢玩法拍。 07/10 22:33
推 scott2009:如果像新聞連結中的說法,已經有告知司法事務官相關問題 07/10 22:35
→ scott2009:仍舊不負責任的認為法院本來就不擔保瑕疵,可能會有國賠 07/10 22:36
→ scott2009:但,我會做產權調查避免走到情況都非常不利底下 07/10 22:37
推 scott2009:似乎已經打了國賠了,101年度補字第979號 07/10 22:43
推 Blue6:只要能辦過戶,法院也不可能一件件都發函去查是否為法定空地 07/11 08:21
→ Blue6:打國賠的話,以我的經驗是沒什麼勝算,除非那個法官沒辦過執 07/11 08:22
→ Blue6:行 07/11 08:22
推 Blue6:我剛剛看了一下新聞內文,他說台中地院已經撤銷權利移轉證書 07/11 08:25
→ Blue6:如果證書已經送達拍定人,依院字2776號解釋是不能撤銷的,如 07/11 08:26
→ Blue6:果確如新聞所述,那這件我個人是覺得可以等等看台中的撤銷命 07/11 08:27
→ Blue6:令或裁定會不會被上級審維持,如果維持了那就向銀行行使不當 07/11 08:28
→ Blue6:得利,不過我覺得被廢棄的機率比較高,至於打國賠,如果確如 07/11 08:28
→ Blue6:新聞說的,已經有一個前案,台中地院還這樣賣,那就有疏失, 07/11 08:29
→ Blue6:但中間有換事務官,那就不可歸責後手了,因為他根本不可能知 07/11 08:30
→ Blue6:道 07/11 08:30
推 Blue6:找個好一點的律師吧,畢竟金額那麼大,其實這種類似的案子, 07/11 08:33
→ Blue6:通常的做法不是太快和法院交惡,而是與執行法院合作,去逼銀 07/11 08:33
→ Blue6:行把錢吐出來,因為銀行在法院絕對不只一件案子,所以有時候 07/11 08:34
→ Blue6:銀行的主管會把錢還回來重新拍,不過既然已經打到國賠了,那 07/11 08:35
→ Blue6:就慢慢打吧 07/11 08:36
推 scott2009:已經過了三堂 發回更審了 07/11 10:30
→ lovelyayu29:這個是民事"買賣關係不存在"對象為台中銀行目前更一審 07/11 19:56
→ Eventis:從債務人身上要不到錢,從債權人的身上拿錢似乎只剩相當吃 07/12 00:20
→ Eventis:力的侵權;債權人指封時,會向執行法院回報占有使用情形,如 07/12 00:22
→ Eventis:果確認訴訟有認定債權人等明知而故意為虛偽之隱匿......@@ 07/12 00:22
→ Eventis: ^^^^(確認訴訟)^^^^^^^^(執行卷) 07/12 00:23
→ Eventis:跟國賠比起來可能機會多那麼一點點點點......... 07/12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