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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一些疑問想請問大家,希望有人可以提供意見,先謝謝了! 事情如下: 最近家中收到存證信函,是關於道路開在別人家的土地上被要求賠償 起因是我家種田的地沒有路可通 當初買地時被告知隔壁的地是水利局的可以開路沒關係(這一部份我也不是很懂,但當時 是說可以開路不會有問題之類的) 但是現在收到地主信函說佔到他們的地(對方有鑑界過)要求賠償 想請問瞭解這方面資訊的人幫忙回應一下 1.對方的要求是合理的?(有不知者無罪這件事存在嗎....) 2.目前對方要求給付租金來租這條道路,想請問對方可以要求我們支付之前幾年的錢? 3.若不與對方承租道路,對方有權力要求我們把道路回復成原來的模樣?(這部分其 實是害怕對方會有無理的要求,畢竟我們與對方認定的「原來」定義可能不一樣, 若是被東要求西要求也是一個困擾) 現況我家是打算買下對方的地,同時也補償租金,但又怕被獅子大開口@@ 所以想瞭解以這種情況來說,對方可以有哪些權利?而我們家又能有哪些作法? 因為自己法律知識真的很不足夠,所以要麻煩懂的人幫忙了,非常感謝 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245.95
depravity:1.想太多2.五年 07/12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