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f7841:違反近親結婚之婚姻,應該是當然無效。 07/14 18:00
但要是雙方都在善意不知狀態下結婚,又因此有了愛的結晶....這個嘛.
法官大概會很內心糾葛吧...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4.27.73.181 (07/14 18:02)
推 mf7841:這...可是善意而使婚姻成立是在善意重婚的情形。 當然啦, 07/14 18:03
→ mf7841:假如已經到出人命的時候....恐怕就「大家都不知道」吧... 07/14 18:04
→ mf7841:但您又指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成功,這法官應該會很糾結... 07/14 18:05
推 ilgsu:大大,我的意思就是說,雖然ABCDE五人都知道彼此關係了,但 07/14 20:42
→ ilgsu:AB還是都不去提否認C為婚生子女之訴,而D也就不能認領C,於是 07/14 20:42
→ ilgsu:法律上CD都沒有關係,所以Q1不能說看誰先提告啦... 07/14 20:43
→ ilgsu:還有就是Q2大大說比較有趣那段,C是AB的婚生子女的話,D不是 07/14 20:45
→ ilgsu:都不可以提認領、確認親子關係之類的訴訟嗎(釋憲說為保障家 07/14 20:46
→ ilgsu:庭和諧,只讓A或B提) 07/14 20:46
→ ilgsu:對了,還有C,小孩自己也可以提...我設想的時候沒想到,那Q1 07/14 20:48
→ ilgsu:還要再補充說C也不肯提否認婚生之訴 07/14 20:49
→ ilgsu:真抱歉,一開始沒有設想完全週到...對不起大大們 07/14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