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nstoplife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個人暱稱與商標
時間Sun Jul 15 03:31:48 2012
最近在網路聊天室看到一個暱稱
跟一個知名的連鎖蛋糕企業名稱雷同
雖然原始商標是AABBCC 他改成BBAAC 這樣
不過很自然就會想到那個蛋糕連鎖
其妙的是 了解之後他竟說是他個人帳號
不是公司帳號
我比較好奇的是 這樣取名稱會觸犯商標法嗎?
畢竟不是產品 是台灣在地品牌
還是說 只要不用那個名字營利就不觸法??
那如果毀損名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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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34.89
※ 編輯: nonstoplife 來自: 203.73.34.89 (07/15 03:33)
→ iscu:照這樣講 全台禁止使用xyz 07/15 21:38
→ enterpirse:端看會不會混淆 07/16 01:33
→ depravity:蛋糕店上聊天是幹嘛 ?? 07/16 11:29
→ nonstoplife:混淆是一定會 有人上聊天室網路行銷阿 有看過私人的 07/16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