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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暑假我跟夥伴們共六人做了一項作品 其中當然耗費不少時間和心力 原本用意只是想要我們自己收存 有需要時方便使用 昨天卻接到一通朋友A的電話 A說意外間他看到他的朋友B手中拿著我們的作品 他很納悶 問B作品從何而來 B的回應是 這是我們老師做的 他在班上詢問同學是否有意購買 一本約兩三百 聽下來的意思 應該是該校老師冒用我們的名義 自行拿去販賣 而且比成本高出一到兩倍 想到這真是火光 身為老師卻做出這樣行為 若抱持為同學好的分享心意倒是可以算了 他卻拿來營利 還冒名 因此想請問板友~ 1. 著作權的定義是 當完成一項作品時 該著作權就屬於創作者 這樣嗎? 2. 想請問各位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 告那位老師 並問他是否購買著作權嗎? 3. 合理猜想是其中一個成天衝康我的渾蛋夥伴 習性阿諛巴結奉承將檔案給該校老師的(我們並不同校) 這樣算是把著作權給那位老師嗎? 還是一樣屬於創作者? 想詢問的問題有點多 先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11.39.2 ※ 編輯: terirukko 來自: 175.111.39.2 (07/20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