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暑假我跟夥伴們共六人做了一項作品
其中當然耗費不少時間和心力
原本用意只是想要我們自己收存 有需要時方便使用
昨天卻接到一通朋友A的電話
A說意外間他看到他的朋友B手中拿著我們的作品
他很納悶 問B作品從何而來
B的回應是
這是我們老師做的
他在班上詢問同學是否有意購買
一本約兩三百
聽下來的意思
應該是該校老師冒用我們的名義
自行拿去販賣 而且比成本高出一到兩倍
想到這真是火光
身為老師卻做出這樣行為
若抱持為同學好的分享心意倒是可以算了
他卻拿來營利 還冒名
因此想請問板友~
1. 著作權的定義是 當完成一項作品時
該著作權就屬於創作者 這樣嗎?
2. 想請問各位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
告那位老師 並問他是否購買著作權嗎?
3. 合理猜想是其中一個成天衝康我的渾蛋夥伴
習性阿諛巴結奉承將檔案給該校老師的(我們並不同校)
這樣算是把著作權給那位老師嗎? 還是一樣屬於創作者?
想詢問的問題有點多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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