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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要請問熟知法律的板友們。 請問一下,姊妹手足之間有要撫養對方的義務嗎? 我父親去世之後,不動產的部份是由媽媽+兩個姊姊+我繼承。 而大姐欠銀行卡債,聽說因為態度非常囂張。導致銀行不爽要查封我家。 結果二姐就只好幫大姐還債。 因為我二姐幫我大姐還債不是第一次。這次就請銀行幫忙寫清償證明。 又因為怕我大姐又惹出什麼事端,把欠銀行的錢還完之後,就把房子轉到我名下了。 這樣我大姐就不需付銀行利息=將欠銀行的債務轉為欠我二姐錢。 家裡還有房貸的關係,二姐的意思是說,將大姐欠二姐的這筆錢,每個月攤還至房貸。 可是大姐又開始擺爛。一直不找工作不給錢。也不付水電瓦斯等等雜費。 現在我跟我二姐也快付不出來了。所以是說要我大姐去我媽那邊住+幫我媽工作。 起碼這樣可以少一份水電瓦斯。 可是大姐的意思是說這樣是遺棄他,要致她於死地。 可是明明問題就都是她惹出來的。 請問這樣真的會被她告遺棄嗎?還是說我們被騙了? -- There is no dark side of the moon, really. Matter of fact, it's all dar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97.64
phantomli:民法第1116條第1項第4款(即第四順位)。 07/23 15:59
phantomli:只是有令堂(第一順位)在,她會先被告遺棄,但看來文, 07/23 16:05
phantomli:她應該還沒到有生命之虞的情況,只是一時氣話,都是一家 07/23 16:05
phantomli:人,好好處理就是~ 07/23 16:06
raybaby01:成人也有遺棄的問題嗎? 07/23 20:30
phantomli:如果無自救之力,也是有的~不然就不會有老父親告子女這 07/24 00:17
phantomli:種新聞跟訴訟~ 07/24 00:17
ayun:可是我有點不懂?我們沒有要遺棄她,是如果再讓她這樣下去的 07/24 19:38
ayun:話,全家都會被她拖垮。請她去工作不算遺棄吧?還是我理解錯 07/24 19:39
ayun:誤了? 07/24 19:40
raybaby01:我也很好奇兄弟姊妹也有遺棄的問題嗎? 07/24 21:27
phantomli:有扶養義務,就會有遺棄罪的問題,兄弟姊妹只是因為輪不 07/24 22:18
phantomli:到(順序靠後),所以少見,但非沒有成立可能。 07/24 22:18
phantomli:至於本件是否構成無自救之力,這是由事實審法院去認定的 07/24 22:19
phantomli:,當然原PO所言,成立的可能性很高~ 07/24 22:20
phantomli:(有點語病,上句的成立,是指並非屬於無自救力的論點) 07/24 22:21
ayun:原來如此,所以新聞上出現的大多都是父母的原因在這。我還以 07/25 11:17
ayun:為自己想的很對。謝謝p板友幫我解答。那麼這時又產生另外一個 07/25 11:19
ayun:問題。那像斷絕關係(又是電視演的),有用嗎? 07/25 11:20
推文好煩我改文章好了XD 可能會有點長,但還是非常非常希望P板友可以幫忙看一下這樣到底該怎麼辦。。。 我可能需要再說清楚一點。就是其實我大姐她常常惹麻煩。 我跟我二姐是覺得不想再幫她解決她個人該解決的問題。 加上她又不愛乾淨,每次都把環境弄得很髒亂。 這點我覺得是家醜實在不想講,所以文章內才用水電費帶過。。。 不過水電費也是原因之一。 因為她不去找工作、不付水電費、房貸,天天躲在自己房間裡。 一出來就是吃東西然後把吃剩的食物留在桌子上,然後洗澡洗一小時都沒關過水。 種盆栽但是不清落葉造成水管堵塞變成漏水。當然澆花的水也是像不用錢的撒。 一直帶流浪貓回來。養貓不清貓沙、貓生病因為沒錢不醫。 貓沙很髒所以貓只好亂便溺她也不清。 如果不清的話整個房子都瀰漫屎尿臭。(不是誇示法。) 沒錢買飼料所以都是我二姐出錢。 她又很愛叫囂,幫她付錢她竟然說「活該~誰叫你要幫我付」。 我們真的累了。。。這樣根本沒有安心過日子的一天。 現在不管錢或是心靈上實在都是到達極限了。。。 原先是要她去找工作,付她該付的錢跟擔起她該擔的責任。 但是其實我也知道她不可能改了。 只要一直擺爛,我二姐跟我就會因為: 「沒辦法,不付錢家就會被法拍、貓就會死、漏水不會好。。。」等等的原因幫她付錢。 所以現在只是要她去我媽那邊住,那裡沒有太多鄰居不會妨礙到人。 沒有太多商店可以讓她消費。有一份我媽認識的朋友的工作可以讓她做。 這樣她就可以在那邊生存。 至於我們也認了,原先她欠銀行的錢,我二姐幫她還。現在也不要她還了。 房貸、水電費反正她也付不出來,那就我們自己付。 現在就是因為法律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才來求助。 真的不好意思文章這麼長。。。 ※ 編輯: ayun 來自: 219.70.197.64 (07/25 11:50)
phantomli:只有象徵意義(我跟這小子關係不好),沒有法律效果~ 07/25 11:46
ayun:嗯。。。這就是說,路都被堵死的意思嗎? 07/25 11:52
ayun:非常謝謝P板友這麼熱心解答。不好意思家醜讓大家見笑了。 07/25 11:55
phantomli:這是人格養成教育該作的事,法律能幫你的,只是追討代墊 07/25 11:56
phantomli:的錢,跟其他法律責任釐清。生活習慣,這個幫不上忙~ 07/25 11:56
phantomli: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沒什麼見不見笑的,辛苦你了~ 07/25 11:57
sneak: 這是人格養成教育該作的 https://noxiv.com 08/12 23:02
sneak: https://daxiv.com 09/15 06:17
sneak: 這是人格養成教育該作的 https://muxiv.com 11/07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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