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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單親家庭 母親有殘障手冊(躁鬱症) 大約從七月初開始病情有發作的傾向 故每周有定期去看醫生 原本預訂本周三7/25送母親去住院 但昨日某些突發狀況 導致今日緊急送醫住院 約於7/15左右 我有稍微向朋友提過可以替他母親聲請輔助宣告 朋友原本預計是將母親送去住院之後再行申請 故尚未提出聲請 ----------------------------------- 昨日(7/22)晚上 發現他母親於7/20刷卡購買了價值23萬的某名牌手鍊 並於22日戴在手上出門 今日送醫完畢後 向該名牌店詢問 該店表示已經配戴過了 無法退貨 想請問 若醫生可以證明,病人於購買當時已無識別能力,或是識別能力不足 是否可主張 1.該契約無效 2.撤銷其意思表示 或有其他可以救濟的方法? ------- 因朋友為單親的關係,只能靠他自己賺錢 所以這筆金錢實在是無力負擔 請版友們幫幫忙 謝謝 -- 在我們的週遭,常有很多的事物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 而總會有一天,這些理所當然終於忍受不了悲傷, 黯然的消失了, 失去之後, 我們才重新注意到這理所當然, 然而之後也還會有很多的理所當然漸漸的消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249.30
kaky:先停卡吧...看店家要折多少或是上網自己賣掉 07/23 20:53
k9350647:店家現在就是完全不接受退貨... 07/23 21:19
k9350647:因為是百貨公司的專櫃.....||| 07/23 21:19
phantomli:要用行為時無意識過精神錯亂中所為,而使意思表示無效, 07/24 10:13
phantomli:非常之難~如果能夠找到醫生證明「買錶行為」當時屬於這 07/24 10:13
phantomli:種情況,並能說服法院醫生的證明,當然可以~但非常難~ 07/24 10:14
depravity:醫師頂多敢開這人可能有時會 不敢開特定時會吧 orz 07/24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