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9350647 (小書)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得否主張契約無效或要撤銷意思表示?
時間Mon Jul 23 19:59:54 2012
朋友是單親家庭
母親有殘障手冊(躁鬱症)
大約從七月初開始病情有發作的傾向
故每周有定期去看醫生
原本預訂本周三7/25送母親去住院
但昨日某些突發狀況
導致今日緊急送醫住院
約於7/15左右
我有稍微向朋友提過可以替他母親聲請輔助宣告
朋友原本預計是將母親送去住院之後再行申請
故尚未提出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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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7/22)晚上
發現他母親於7/20刷卡購買了價值23萬的某名牌手鍊
並於22日戴在手上出門
今日送醫完畢後 向該名牌店詢問
該店表示已經配戴過了 無法退貨
想請問
若醫生可以證明,病人於購買當時已無識別能力,或是識別能力不足
是否可主張
1.該契約無效
2.撤銷其意思表示
或有其他可以救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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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朋友為單親的關係,只能靠他自己賺錢
所以這筆金錢實在是無力負擔
請版友們幫幫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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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週遭,常有很多的事物被我們視為
理所當然,
而總會有一天,這些
理所當然終於忍受不了悲傷,
黯然的消失了, 失去之後,
我們才重新注意到這
理所當然,
然而之後也還會有很多的
理所當然,
漸漸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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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249.30
→ kaky:先停卡吧...看店家要折多少或是上網自己賣掉 07/23 20:53
→ k9350647:店家現在就是完全不接受退貨... 07/23 21:19
→ k9350647:因為是百貨公司的專櫃.....||| 07/23 21:19
推 phantomli:要用行為時無意識過精神錯亂中所為,而使意思表示無效, 07/24 10:13
→ phantomli:非常之難~如果能夠找到醫生證明「買錶行為」當時屬於這 07/24 10:13
→ phantomli:種情況,並能說服法院醫生的證明,當然可以~但非常難~ 07/24 10:14
→ depravity:醫師頂多敢開這人可能有時會 不敢開特定時會吧 orz 07/24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