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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之前一直有向市府承租市有地耕作 直到去年辦理續租租約才被告知在96年這塊地已經開闢為道路無法續租 而這段期間市府都沒有來文告知 所以這幾年租/稅金都照常繳納 一直到今年2月才來文說 無法再供耕作及續訂租約 並附上"公文副本抄送工務處,請盡速籌措財源,依規定辦理補償。" 不過現在七月底聽我父親說依然沒有消息 然後想想覺得好像有點誇張@@ 土地補償是先開發完才突然發現要補償的嗎? 想請問有什麼救濟辦法...至少96~100年租/稅金還是照常繳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70.55
kaky:有耕作的土地為什麼會開發完了還不知道? 07/24 11:37
是知道要開發但是我父親以為市府後續會辦理補償所以就沒有特別注意(結果拖了四年) 現在覺得很奇怪的是為什麼都已經開發了卻沒有中止租約一直到去年換約才發現
depravity:租約有說一定要續租妳? 07/24 11:38
租約上載明"前項租約期間屆滿時承租人願意繼續承租者,應於期滿前一個月向出租 機關申請換定租約..." ※ 編輯: wuyuhsuan 來自: 112.105.170.55 (07/24 12:06)
phantomli:只是讓你可以期滿前申請,沒說可以續約~ 07/24 12:22
wuyuhsuan:恩所以已經終止租約...重點是補償問題@@ 07/24 12:34
yuusnow:那只是叫你要想續租要先提出申請,沒說一定要讓你續租阿 07/24 12:34
kaky:劃為道路用地還是已經開闢為道路,都開路了還可以在上面耕作? 07/24 13:27
wuyuhsuan:已經開闢為道路...那塊地近年來都很少去看後來才發現 07/24 14:38
yuusnow:所以你們根本沒耕種那塊地? 07/24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