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uyuhsuan (傑克)》之銘言:
: 家中之前一直有向市府承租市有地耕作
不覺得怪怪的??
那..... 96 年開路了......
96-100 年...
是在 "大馬路上種作物"??? ^_^
:
: 直到去年辦理續租租約才被告知在96年這塊地已經開闢為道路無法續租
大哥....您玩笑開真大.....
自己花錢租的耕地,被開了馬路都不知道..
: 而這段期間市府都沒有來文告知
: 所以這幾年租/稅金都照常繳納
您還是維持租賃狀態呀,有問題嘛???
:
: 一直到今年2月才來文說 無法再供耕作及續訂租約
有問題嘛??
: 並附上"公文副本抄送工務處,請盡速籌措財源,依規定辦理補償。"
:
: 不過現在七月底聽我父親說依然沒有消息
:
: 然後想想覺得好像有點誇張@@
: 土地補償是先開發完才突然發現要補償的嗎?
: 想請問有什麼救濟辦法...至少96~100年租/稅金還是照常繳納
那您要選擇 96-100 年不存在租賃狀態..............
以【不法占用國有土地】事實,並依照刑法 320 條論斷,
並被追繳五年使用補償呢??
還是選擇【維持合法租賃狀態】,並且請領作物補償???
拜託~~~繳租是保障你的土地使用權,跟後續的補償.
還嫌不好???
那就當作你沒租,然後以竊盜罪移送法辦,退你租金後,
再返頭收你五年使用補償,如何??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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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