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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yuhsuan (傑克)》之銘言: : 家中之前一直有向市府承租市有地耕作 不覺得怪怪的?? 那..... 96 年開路了...... 96-100 年... 是在 "大馬路上種作物"??? ^_^ : : 直到去年辦理續租租約才被告知在96年這塊地已經開闢為道路無法續租 大哥....您玩笑開真大..... 自己花錢租的耕地,被開了馬路都不知道.. : 而這段期間市府都沒有來文告知 : 所以這幾年租/稅金都照常繳納 您還是維持租賃狀態呀,有問題嘛??? : : 一直到今年2月才來文說 無法再供耕作及續訂租約 有問題嘛?? : 並附上"公文副本抄送工務處,請盡速籌措財源,依規定辦理補償。" : : 不過現在七月底聽我父親說依然沒有消息 : : 然後想想覺得好像有點誇張@@ : 土地補償是先開發完才突然發現要補償的嗎? : 想請問有什麼救濟辦法...至少96~100年租/稅金還是照常繳納 那您要選擇 96-100 年不存在租賃狀態.............. 以【不法占用國有土地】事實,並依照刑法 320 條論斷, 並被追繳五年使用補償呢?? 還是選擇【維持合法租賃狀態】,並且請領作物補償??? 拜託~~~繳租是保障你的土地使用權,跟後續的補償. 還嫌不好??? 那就當作你沒租,然後以竊盜罪移送法辦,退你租金後, 再返頭收你五年使用補償,如何??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