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hantomli:商標就是在罰會混淆誤認的商品名稱~在同類別商品用近似 07/31 17:05
→ phantomli:名稱,被告侵權(而且不會贏)的機會很高~ 07/31 17:06
→ jom217:可是LOGO的設計是完全大大的不同~~就只是因為名稱~這樣還是 07/31 17:27
→ jom217:不建議嗎??? 07/31 17:27
推 phantomli:如果你們用圖文組合,能明確辨識二者商標的不同,那商標 07/31 17:32
→ phantomli:申請應該會過,只是,若連專辦此種業務的事務所都評估有 07/31 17:33
→ phantomli:很高的駁回風險,表示確有相似誤認致混淆來源的可能~當 07/31 17:34
→ phantomli:然,該事務所不是主管機關,也不是承審法官,所為建議只 07/31 17:34
→ phantomli:是參考~只是個人傾向,如是否審核過商標申請都有危險, 07/31 17:35
→ phantomli:直接作為產品使用的訴訟風險,也不會低~ 07/31 17:36
→ phantomli:誠心建議,先按規定申請,等核准過後再使用~ 07/31 17:37
→ kaky:商標申請過了跟會不會被告侵權並沒有絕對.... 07/31 18:19
→ kaky:另外商標申請到過大概要半年以上不知道現在有沒比較快 07/31 18:19
推 depravity:找家好事務所從一開始就準備好要怎麼應對 07/31 19:17
推 ncl520mm:我記得有個品牌叫"美粒果"...如果跟食品有關就很危險了 08/05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