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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G5_xnD6 ] 作者: spsp1031 (木工阿奕)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關於合約日期的問題 時間: Tue Jul 31 23:51:10 2012 事實經過: 甲方為業主,乙方為施工廠商, 合約上簽定為A日動工, 但因甲方因素,拖至B日才動工, 以致乙方無法於完工日完工,需中止工程, 但已施作之工程項目與乙方所拿到的部份工程款相等; 甲方表明乙方此舉算是毀約, 需賠償工程款的6%乘以工程天數之金額, 否則將扣押乙方之工具。 問題: 1.請問若因甲方因素延遲合約開工日期, 那合約的效力還存在嗎? 2.甲方說根據民法可以向乙方要求賠償, 請問這是合法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39.5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psp1031 (118.167.139.56), 時間: 07/31/2012 23: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