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mmyrocker:要實際看到你的申請和前案再經過檢索才能判斷會不會過 08/01 20:25
※ 引述《jimmyrocker (Jimmy)》之銘言:
: ※ 引述《jom217 (簡單)》之銘言:
: : 請問各位前輩
: : 朋友正在籌備公司,也在設計一些產品
: : 若用了以下商標:只是舉例,並非真的
: : 朋友欲申請:美麗果 => 商品類別:A
: : 市場上原有:美麗國 => 商品類別:A
: : 兩者在"商品或服務名稱"中,只有幾樣是一樣,其他不一樣
: : 有詢問過專利商標事務所這樣送件被駁回的風險很高
: : 請問,有辦法避開嗎?
: : 若暫時不管他,先用這樣的名稱販售產品,會被對方告混淆嗎?
: : 因為此名稱才能呈現出產品的特性,所以不太想更換
: : 麻煩前輩給個意見,感謝~
: 設計一個含「文字及圖樣」的logo
: 使用商標時必須完整使用這個經註冊核准的logo
: 但實際應用上,你就直接用logo中的一般性「文字」來表彰你的產品
大大的意思是這樣申請應該會過囉???
因為的確是完全不一樣的LOGO設計風格
當初想說項目不會一樣,也沒特地去看對方的,現在看才知對方的LOGO很簡單
不過板上的建議是等申請過了再行販售嗎?
若先申請並同時販售應該會OK吧?
我查過對方是貿易用,而我們是內銷要用,
Google與Yahoo都找不到對方申請的名字
明天我會與事務所討論看看,不知前輩們還有何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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