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呵~~~~人家就靠這一條了,不然幹麼還下雨天讓父母出去撿.. 08/01 21:03
推 Irna:按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08/01 21:42
→ Irna:勞工非有年滿六十五歲之情形,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08/01 21:42
→ Irna:所以他們用最低薪資來算年滿65歲的勞動力,是不合理的, 08/01 21:43
→ Irna:法院應該不會准。 08/01 21:43
→ Irna:當然沒有單據的,就是沒證據,也不用認。 08/01 21:44
→ LuCL:謝謝回覆 08/01 22:12
→ Irna:至於刑事部分.....有討論空間 08/01 22:19
→ Irna:檢察官在偵查庭時應該會建議他們撤告,因為沒好處 08/01 22:19
→ Irna:所以在調解時讓他們放棄刑事告訴權比較保險 08/01 22:20
→ Irna:總之要上法院的話,對他們是沒啥好處的(民事賠償低於20萬) 08/01 22:20
→ Irna:所以在調解時,把資料準備好,再對渠等曉以大義 08/01 22:20
→ depravity:妳就自己掏比較快刑責沒拼到無罪不見得比7萬少 08/01 22:41
→ Irna:更正:刑事告訴權是憲法上賦予人民的訴訟權,無法預先拋棄。 08/02 00:27
→ Irna:俗話說: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凶。是說訴訟結果往往不盡如人意 08/02 00:27
→ Irna:他們提告的話就必須負舉證責任,你這邊也是作有利於己的說詞 08/02 00:27
→ Irna:調解時,點出他們求償不合理的地方(讓他們無法再提高價額), 08/02 00:28
→ Irna:再跟他們說:雖然不合理你也願意賠償25萬(展現誠意)。 08/02 00:28
→ Irna:還有雙方簽立的和解書,最好是有經過調解委員會。 08/02 00:29
推 T50:只有五萬的話,打到底並不划算。你就換個角度想,保險公司沒賠 08/02 01:07
→ T50:的是精神賠償,你就當包個紅包。刑事你可以請他去控告在撤回 08/02 01:08
→ T50:和解對他而言拿的也比較多 08/02 01:09
推 view1980:1 2 3 6 強制險都有給付啊 4跟5 才是你和你保的第三責任 08/02 01:17
→ view1980:險需要負擔的 你到底有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呢? 08/02 01:18
推 Irna:你們的和解書如果有經過調解委員會,就不用怕他們再提告了。 08/02 01:19
→ view1980:如果有的話 我跟你說 你是被保險公司唬了 對方阿嬤不是你 08/02 01:19
→ view1980:的敵人 你反而應該幫她們取得適切的賠償金 去push你的保 08/02 01:19
→ view1980:險公司才對 強制險給付有20萬 除非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包 08/02 01:20
→ view1980:括強制險 否則以受傷方來說 這樣的和解金額非常合理啊 08/02 01:20
→ view1980:(強制險給付 不論肇則過失)請把時間花在壓迫保險公司 08/02 01:21
→ view1980:搞什麼 有保第三責任險 等於保險公司才幫你賠五萬 請你硬 08/02 01:22
→ Irna:如果是私下和解,就一起把刑事告訴狀跟刑事撤回告訴狀簽好, 08/02 01:22
→ view1980:起來 好好跟受傷者站在同一陣線 就是幫助你自己 08/02 01:22
→ Irna:日期押不同日,你再去地檢署先後遞狀告訴跟撤回即可 08/02 01:23
→ view1980:除非 你整個搞錯 其實你只有保「每台車都要保的強制險」 08/02 01:24
→ view1980:而非「額外加買的第三人責任險」 08/02 01:24
→ LuCL:我有看到保險的單子 確定有保第三責任 08/02 08:15
→ raybaby01:5萬很低了... 08/02 11:08
推 encina:保險業務爛 擺明看你無知想ㄆ一你 別傻傻的多上網查查吧 08/03 10:57
→ LuCL:謝謝你們的回覆^^ 受益良多 面對保險的部份我明天會詳細的 08/05 02:49
→ LuCL:問他第三責任的部份是有哪些項目核到 08/05 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