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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今天有間中小企業是由甲、乙兩個人合夥 甲出200萬 乙出100萬 公司因經營不順導致虧損 但甲認為還有轉虧為盈的機會 但乙不認為且想退出經營 於是在拆夥前委任會計師算出兩人各自的股東權益 甲有160萬 乙有55萬 兩人拆夥 甲想繼續經營公司 乙想拿回那55萬 要根據什麼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29.89
depravity:能委託會計師算不能委託律師分 學法倒楣該免費就是了 08/02 11:49
嗯 不是 這是我個人的疑問 不是我的案例 ... ※ 編輯: harisea 來自: 220.136.129.89 (08/02 11:57)
alawyer:答案是:找律師協助。 08/02 14:41
maniaque:可以把股權賣給別人,就跟股市相同...... 08/02 15:29
maniaque:要拿回錢就幾種,把股權賣給合夥人,or賣給第三人 08/02 15:30
maniaque:或者是發動 清算....... 08/02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