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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inanny (阿抱)》之銘言: : 各位版大辛苦了~朋友的姪子出車禍,希望大家幫忙回答,謝謝~ : 雙方都是機車,我方18y男,對方61y男。 : 今年1/2我方轉綠燈直行,且是第二輛車,被交叉路口的對方闖紅燈撞上,兩個都摔車, : 我方車子比較嚴重人沒事。而闖紅燈的對方當場神情呆滯,沒看到任何外傷,拒上救護車 : ,車子有小壞,叫人不理,沒什麼反應,後來警察有來,當天我方沒做筆錄,各自離開。 : 對方有去警局做筆錄(這點我也很奇怪為何沒有雙方都做),離開,當晚沒回家,家人報失 : 蹤,隔天1/3在宜蘭頭城找到,1/4-1/20住院,病名:腦動脈栓塞、XX梗塞、頭部創傷、高 : 脂血症、癡呆症、行為障礙,情狀:失語、失智、無行為能力。 : 照對方太太說法,對方本來有工作(保全)→失去工作能力(強調是家庭的經濟支柱) : 目擊證人:對方闖紅燈,有做筆錄 : 交通事故初步鑑定報告:"對方疑似違反交通號例(照目擊證人說法)" : 提告時間:六月底(罪名過失傷害,在期間失效的三天前) : 7/31開庭:出庭者是對方太太 : 保險公司:強制險根據車禍的外傷理賠,看起來不太有機會理賠。 要講的很多,所以改用回文... 現在對你絕對有利的東西有幾樣,若都找不到,你(or你朋友的侄子)大概就輸定了. 1.當天的負責員警證詞 2.目擊證人的證詞 要做筆錄歐....嘴炮無用,畢竟目擊者人家搞不好看到對方出庭時 一臉癡呆樣被輪椅推出來,家屬在旁哭得死去活來時 心一軟,改說 "我忘記了" 有利證詞就【沒了~~~】 3.救護車的出勤記錄,以及【當事人拒絕上救護車的簽名】 換言之,1 跟 2 的證詞,可以用來證明它後來的傷,並非因為車禍而發生 以及當事人本身違規的肇事責任確實佔大部分甚至全部. 但真正的3,可是核心.... 或許,在車禍當下,當事人確實受到了不可見的內部傷害(如衝擊造成的腦血管拴塞 破裂,俗稱腦溢血or 腦中風) 外觀看不出來. 但是【本來當事人若上了救護車,或許就有救回的機會】 可是【當事人拒絕上救護車】 亦即【當事人變成必須要為自己後續可能的身體傷害來負責】. 大概就這樣. -- 還有,最後給您幾句話,請轉達,就是..... 【他馬的找個像樣律師來幫忙,很難嘛!!】 【不知道一個弄不好,年紀輕輕被判刑背上前科,加上賠一兩百萬是很爽的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63.80
depravity:她自己都沒作筆錄了 證人 嗯 這是個好問題 XD 08/02 20:43
depravity:關於傷還有別的可能和解決辦法 08/02 20:46
depravity:不過我想這應該是他的律師的工作 XD 08/02 20:46
rainanny:謝謝回答,證人和我方都有做筆錄,證人是1/3當天做的,我 08/02 20:55
rainanny:方是上上禮拜對方太太提告後被叫去做筆錄的,謝謝 08/02 20:55
alawyer:上次一個案件,也是變成植物人,對方求償七百多萬~ 08/03 12:27
alawyer:讓原po參考看看吧。 08/03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