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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便利商店打工 替客人結帳時,都會有不要的發票留在桌面上 (有些客人說發票給你,有的說他不要發票 或者是拿了發票又放回櫃檯桌上的) 所以我就把桌上的發票收著,等店內沒客人時再放到錢包內 有天主任看到我制服內有很多發票(整疊十幾張),就調閱監視器看 當然以上拿取發票跟放到錢包的動作都有被錄下來,主任就拿手機錄影拍照下來 雖然主任看到的那整疊發票並不是我的(不知從何而來),但是我也向店長承認我的確 有拿發票的行為。 店長說客人不要or沒拿or放在櫃台桌上的發票,都要投進愛心捐款箱(店內有設,在櫃台 旁邊),自己拿走就會成立侵占or業務侵占or竊盜這個罪名 而愛心捐款箱那部份屬於公法人,我們不能也拿走 所以目前只能看主任那邊該怎麼作,有可能會被任職公司的法務部門提告 依照這樣子的情況罪名有成立嗎...?我自己主觀認為是客人不要的發票,而且我沒從 愛心捐款箱內拿出(有監視器能作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60.11
f78:之前不是有對中發票結果被查的新聞? 08/04 11:38
depravity:立刻去找律師教你怎麼應對有不小機會躲掉刑事頂多違約 08/04 14:15
depravity:當然想省錢自己來拼也不是不行 只是可能同樣的事情 08/04 14:16
depravity:不同的用詞遣字後造成不同效果再找律師已回天乏術 08/04 14:17
sindyevil:就算客戶不要也不會是你的 貴司有標準作業程序吧 找律師 08/04 17:35
SorrowFollow:都說客人要給你的就好了 總不可能客人一個個調來問吧 08/05 02:05
ERiC1992:後來店長說情,叫我寫自白書解決這事情,算學到教訓了 08/06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