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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小弟大三的時候換車 當時騎舊車去買新車的車行時 老闆提出以五百元的價格收購舊車 說是報廢的價格 當時小弟也不疑有他,就一手拿錢一手給他車了 今年收到罰單 上面寫說我這台車在2012年01月於T28機車排氣檢驗站實施檢驗時 不合格亦未在一個月內改善,處以一千五百元罰鍰 上面寫說若已不堪使用,請於規定期限內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廢、註銷程序 小弟有幾個問題: 1、我要如何才能證明現在這台車並非本人所使用且想報廢它? 2、若無法處理這台被車行轉賣的舊車,那不是要一直繳罰鍰了嗎? 3、我是否可以直接去辦理報廢? 請教各位版友了... -- ──────────────────────────────────────── ◤ ◥ 宅偵探科男 ψhacoolman 我快要夢到 \\// ◤◤// 兇手的臉書了.. _)_ ◤ | ◢◢/ 歡迎加入 ︶ι︶ ▅▅◤◥ 鍵盤偵探團!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244.224
iscu:...機車不是一手拿錢一手交車就好了  你沒辦過戶嗎??? 08/04 19:40
iscu:去查看看有沒有更多更多的罰單~ 08/04 19:40
acekj:因為那時候比較不經世事 未想太多 的確是自己的疏忽 08/04 19:41
depravity:另外一個板最少有一篇的推文有詳解 08/04 20:53
acekj:請問是哪個板? 08/04 23:30
depravity:置底公告不會看阿 08/05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