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先進好 小弟近日即將於公司離職 而先前被指派赴公司外部教育訓練時簽有一份契約 內容不外乎最低服務年限以及償還教育訓練之費用等 我對於此契約之合理性存有異議(當初簽約時太蠢...) 希望可以由法律途徑解決 在網路蒐集資料以及縣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後 現在遇到一個小難題 應該要如何舉證契約為定型化契約呢? 蒐集其他同仁之契約影本?又會不會衍生另外的法律問題? 憑空說明此契約為公司預先擬定好 交給我們簽認? 又或還有其他方法呢? 舉證真的是看似理所當然 實際上難之又難的事情=..=+ 希望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166.2
sindyevil:重點應該是在是否[顯失公平],要考慮當初赴派教育訓練時 08/04 22:08
sindyevil:的情形和當事人當初意願性等綜合考量,以勞務契約實務來 08/04 22:09
sindyevil:說,這類合約有這樣要求是正常的,例如航空公司機師培訓就 08/04 22:10
sindyevil:認定有效,故請回想當初受派訓練時約略費用/對職場未來生 08/04 22:11
sindyevil:活是否僅該公司得以運用/受訓費用與賠償金額差異性等. 08/04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