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ousand123 (thousand123)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民法繼承之問題
時間Tue Aug 14 17:40:16 2012
請問一下各位高手
民法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想請問第一順位 直系血親卑親屬 的問題
譬如甲有乙丙2兒子(但乙已亡 但乙之妻子還健在)
甲死後 乙之妻子能和兒子丙平分甲之財產嗎? (乙之妻子有無繼承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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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1.126.165
→ yuusnow:乙之妻與甲之間為"直系姻親"一親等,姻親之間無繼承權 08/14 17:45
→ yuusnow:如乙有子女,則可以"代位繼承"乙跟丙分,但只能拿乙的那份 08/14 17:45
→ tentaikanso:即便是乙之子女代位繼承,但那是以乙子女之固有權來繼 08/14 19:50
→ tentaikanso:承甲的遺產,跟乙妻也沒有關係。 08/14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