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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好久時間 小女子敝人在下小的我才終於找到這個版~ 想問各位高手大大 因為目前外公病危 未立遺囑(目前無表達能力) 底下有子女五名 甲.乙.丙.丁.戊 配偶己 其中甲.乙 因本身有債務問題 所以決定拋棄繼承 甲有子女三名 乙.丙.丁.戊.己 想將甲.乙所拋棄的遺產部分 給予甲之三名子女 請問這樣應該如何處理呢? 在這裡叩謝各位大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38.104
tony428819:先算好分配,到時直接5個人出錢給他們不就好? 08/16 00:30
tony428819:畢竟五個人依照你所敘述的應該都願意吧? 08/16 00:31
iwish905:謝謝>w< 08/17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