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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甲男與乙女為同居之男女朋友 甲男開設傳銷甲公司並且倒債數百萬後惡性倒閉 乙女以自己的名稱開設傳銷乙公司, 甲男也在乙公司內任職並且擔任收款,發薪水跟重大事務執行等要務 乙女延續甲公司的經營模式吸金 有1名被甲公司欠債之丙男對外宣稱"乙公司=惡性倒閉的甲公司 問題: 丙僅依照 "甲男與乙女為同居之男女朋友" 以及 "甲公司與乙公司同性質且經營模式相同" "甲男在乙公司擔任要職且收款,發薪水" 就對外宣稱"乙公司=甲公司" 乙女對丙提告的勝算高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0.155
depravity:兩方都不高 XD 08/17 13:53
Yenfu35:請問樓上,是哪兩方? 08/17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