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coming (阿爾吉儂)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民事裁定抗告
時間Sun Aug 19 17:07:38 2012
各位先進好,不好意思請教大家。
家嚴因10年前一件車禍案,纏訟多年(為被告)。
今年經高等民事庭判決:
維持原判,賠償原告27萬餘元,已至法院完成提存動作。
因原告於訴訟開始時就聲請假扣押,
查封家嚴之不動產(我家房屋)。
於提存完成後,便向法院聲請撤銷假扣押,
今年6月得到法院裁定許可撤銷,
但原告對此裁定提出抗告...(法院有送通知到家中)
據我所知,原告抗告理由是賠償金額過少...
所以聲求持續假扣押我們家不動產...
但賠償金額法院早已判決確定,且不可能上訴到三審,
所以我認為...原告之聲請應會遭到法院駁回。
在此想請教各位先進,
請問原告聲請抗告至今已1個多月,
卻不見法院駁回原告聲請...是因為家嚴(被告)需另外提出聲請嗎?
或是要等法官裁定的時間本來就很漫長?
P.S.受理法院為士林地方法院
先感謝各位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35.107
→ carlkan:單純法院處理的流程問題~~被告不需要聲請 08/19 23:39
→ oncoming:多謝! 08/20 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