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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最近家族內有金錢糾紛: 家中長輩前陣子突然向她的兒子要求一筆錢, 但因當時手頭沒那麼多錢而拒絕了, 過程中有爭執,後來兩個月沒有連絡, 沒想到該長輩竟然控告她兒子侵佔, 侵佔的是數年前公開贈與給數名子女的黃金, 雖然相信這其實無法構成侵佔罪, 但為了避免興訟麻煩,有在談和解, 有拿到檢察署給的制式和解書,只說給多少錢然後撤告。 可是如果日後該長輩再以「要不到錢就提告」的方式要如何預防呢? 和解書可以自行加註相關條件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70.184
iscu:感覺案情不單純...直接提誣告不就好了 08/23 05:48
watersea:家中老人貪得無厭的話,直接提誣告,若不是,請好好商量 08/24 02:35
watersea:畢竟他養大的是他兒子不是你 08/24 02:36
watersea:((我對法律不熟,誣告這辭純粹有感而發 08/24 02:37
bleeze0606:親屬間侵占罪屬告訴乃論 他既已撤回告訴 依刑訴238條 08/25 10:19
bleeze0606:即不得再行各訴 若再告訴 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 08/25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