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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遇到的狀況如下 2012.08.20 於新竹市某通訊行購買手機一支, 本人表示希望盡快能拿到貨品, 店員表示沒貨須訂購,先收一千元訂金,貨到再通知。 須等待兩到三天,或三到五天。 2012.08.22 過了兩天致電詢問是否已到貨,店員表示"須再等兩三天"。 2012.08.27 (中午左右) 已經過整整七日,音訊全無, 本人在通訊行之網路賣場(露天拍賣), 詢問是否到貨,結果遭 "刪除問題,不予理會。" 等了整整一週,被呼嚨了兩次。 我想退訂,如果對方不肯退,又一直不出貨。 這樣一直浪費時間耗下去, 請問是否有法律依據可以循法律管道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6.232.222
phantomli:民法254、255條可以處理~ 08/27 14:12
phantomli:(全國法規資料庫可以查找到法條全文~) 08/27 14:13
juice0803:謝謝!!!!太感激了!! 08/27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