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erway (mserwa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觀光旅館的訂金退還
時間Tue Aug 28 22:37:30 2012
情況 :
我們訂了9/1~9/3日的綠島某間旅館,訂金4000元。
因颱風的關係考慮不去,但旅館業者表示只有七天前退訂才會退回訂金。
問題 :
說法 1) 只有在9/1~9/3 是颱風天才可以退還訂金
說法 2)
離預定住宿日14天前 可要求業者退還100%已付定金;
離預定住宿日10到13天前 可要求業者退還70%已付定金;
離預定住宿日7到9天前 可要求業者退還50%已付定金;
離預定住宿日4到6天前 可要求業者退還40%已付定金;
離預定住宿日2到3天前 可要求業者退還30%已付定金;
離預定住宿日只剩1天前 可要求業者退還20%已付定金。
請問哪個才是正確的?
謝謝各位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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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52.155
推 depravity:你自己直接自訂還是透過代訂?? 08/29 11:18
→ depravity:有無超過三間?? 08/29 11:19
→ mserway:我們自己直接向旅館業者訂的。 感謝你的回應~ 08/29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