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oetry0117:所以N大的意思是在本案中完全沒有時效消滅的問題囉? 09/01 11:21
→ Poetry0117:我有確認過,在本大樓的車位使用狀況中,B車位確實是登 09/01 11:22
→ Poetry0117:記使用者為我家,那這樣是否即可主張我家是基於分管契 09/01 11:23
→ Poetry0117:約使用車位,而不必理會得標者要求我家返還? 09/01 11:24
推 inntran:你不是說合約上你是A車位?怎麼又登記有B車位?這是不當得 09/01 16:57
→ inntran:利嗎XD 債權問題你們去吵吧 反正沒有§767的問題 09/01 16:59
推 Poetry0117:抱歉,是我沒說清楚,一開始合約我是A車位沒錯,但是因 09/01 23:23
→ Poetry0117:為我們當時認為A是超劃車位所以不願接受,前手才將B車 09/01 23:23
→ Poetry0117:位的權利使用證明給我(沒有給我A車位的權利使用證明) 09/01 23:24
→ Poetry0117:,而管委會那邊登記的車位使用現況也是將B車位登記為我 09/01 23:24
→ Poetry0117:的,至於A車位目前則是不明原因登記為管委會使用中,就 09/01 23:25
→ Poetry0117:因為這16年來都沒人出面主張權利,我合理認為我是合法 09/01 23:26
→ Poetry0117:持有B車位,才會提出疑問^^ 09/01 23:26
→ Poetry0117:狀況是不是有點過於複雜?我們買的時候認為很單純阿>< 09/01 23:28
→ sneak: //muxiv.com 11/07 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