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刑事傳票:過失傷害案件 應到日期:101年9月4日下午4時10分 小弟我是為告訴人,被告沒到。 我等到4點30分才開庭,入到偵查庭後,穿警員衣服的告知我東西可以放在後面椅子, 然後就brabrabra...結束。 檢察官:有任何問題需要提出嗎?沒的話就簽個名。 我看了我應訊的內容後,發現我為了答覆檢察官說的話,一直沒注意銀幕的字,也沒細 心多想,直到最後看應訊內容後,發現有些地方要改,我向檢察官反應,可是她感覺好 像超不爽的,之後很不爽的跟我說:「如果你覺得有問題的話可以拒簽」。當下為了不 得罪檢察官但又擔心內容會影響判決,遲遲不敢簽,之後檢察官又說,現在這個程序是 不能改應訊內容的,所以我就簽了… 要離開時我跟檢察官說,我有帶資料來,是否可以提交,檢察官當下跟我說,現在他收 的話是違法的,需要到收文室繳交。(怎麼開庭時不說一下,我明明手上就有東西)。 結束後想了一下整個流程,發現原來為民服務的人那麼不親民。真不知道繳稅卻得不到 應有的服務,那麼繳稅是繳心酸的喔。原來懂法真的比較吃香。 給檢察官的一句話: 「人之所以為人,其因是人可以溝通,別自我感覺良好,大家都平等,你只是在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55.198
scott2009:有點唬爛,不能改應訊內容?就書記官打錯還不能改 09/04 18:02
jimnno:主要是用詞用語的問題,我想改,可是檢察官告訴我不能改。 09/04 18:06
inntran:左轉黑特板 09/04 18:19
NewiPad5566:這位「繳稅大戶」何不拒簽當面嗆檢察官?來這邊討拍 09/04 18:42
NewiPad5566:幹嘛。誰説你不能請律師幫你打官司的?還是你覺得律師 09/04 18:43
NewiPad5566:也是自我感覺良好而不屑? 09/04 18:44
jimnno:哈,這只是心得,幾位未來有可能或是已經是的檢察官大人, 09/04 18:50
jimnno:請手下留情啊~~ 09/04 18:50
jimnno:請問幾位是嗎?請見最後一句,別來亂噓,這是心得。 09/04 18:52
ilgsu:好棒的心得,給你推推! 09/04 19:12
NewiPad5566:我不是檢察官,我支持你當面嗆他阿,為何不敢呢? 09/04 20:25
NewiPad5566:3你不是繳很多稅?那應該很有錢吧 怕檢察官幹嘛 09/04 20:30
actomorrow:就菜鳥來說:表現的夠好了....給讚吧! 09/04 22:03
depravity:請當面給 事後請到 HATE板 (本想說別的看到那決定給噓) 09/04 23:05
depravity:建議就省了 XD 09/04 23:05
jimnno:如果當面嗆他,不會影響到現實面的話,那我就做了。 09/05 00:30
jimnno:那位NEW大大,如果你的腦袋只有這些東西,那也不需要發言。 09/05 00:31
jimnno:完全看不懂DEP在說什麼… 09/05 00:32
inntran:你腦袋裡只有這些東西又不敢嗆,那你也不需要來這發廢文。 09/05 00:57
depravity:要嗆當然要搬出根據來不請律師 討拍只有討噓 XD 09/05 01:05
bsfskuld:任何人有帶東西檢察官就要心靈感應用處是什麼? 09/05 17:16
jimnno:這是心得,討拍?為何要討拍?嗆?誰在嗆?說實話叫嗆? 09/05 18:20
jimnno:我到是看到幾個自以為是的在討噓~難道就是我指的自命清高? 09/05 18:21
NewiPad5566:崩潰了,你看看你 09/05 20:33
phantomli:不正確的認知導致無意義的心得~ 09/05 22:22
jimnno:哈哈 09/05 22:42
sneak: 要嗆當然要搬出根據來不 https://noxiv.com 08/12 23:06
sneak: 那位NEW大大,如果你 https://daxiv.com 09/15 06:21
sneak: 崩潰了,你看看你 https://muxiv.com 11/07 04:35
sneak: 就菜鳥來說:表現的夠好 https://muxiv.com 12/31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