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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ace1234 ()》之銘言: : 最近 因為一些原因 提起申訴 : 有關法規時間的計算 : 看不太懂 : 想請問大家 : 申評會應於收到申訴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完成評議;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申訴人 : 。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個月。但涉及退學、開除學籍或類此處分之申訴案,不 : 得延長。 受理後,三十日內完成評議,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 但重大申訴案不得延長(易言之,一個月必須完成評議) : 申評會決定受理申訴時,應以書面通知各評議委員開會,並邀請申訴人、關係人、必要之 : 證人、本校相關人員及與該申訴案有關之諮詢顧問列席。 : 申評會認為申訴書不合規定,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申訴人於七日內補正。其補正期 : 間應自評議期間內扣除。 若是程式不合,但屬於可補正資訊的,通知申訴人七日內補正 此期間不算入評議期間. : 申評會如決定不受理申訴時,亦應於十日內作成評議書,其內容得不記載事實,陳報校長 : 完成行政程序後,交付申訴人與本校相關單位。 申訴無理由,申評會認定不受理,也必須在開會或決定不受理後10日內作成評議書 報給學校後交給申訴人 : 所以如果是9/25提的申訴 : 如果受理 沒延長的情況 應該是什麼時候 給申訴人評議書 : 是10/25嗎? 看哪一種的 重大的必須要在30日內,一般的最晚60天內 : 如果不受理 是10/5要給申訴人評議書嗎? 要看申評會,這條文是有點盲點. 因為申評會是否為常設? 若不是常設 那是開完會後 10 日內? 還是收到申訴書後10日內? 看這條文,應該是申評會開完會後10日內 : 因為10/5號沒收到 : 想說 是不是學校受理了 : 但之前問秘書室的承辦人員 : 他又說 10/5是做出來 : 不一定會給你 : 請問是這樣嗎? 是的....... 也就是這份評議書至少要在 10/5 進入學校公文遞送階段. : (覺得承辦員 好像也不是很清楚法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65.13
peace1234:感謝~~~ 非常清楚: ) 10/07 23:01
peace1234:不過如果是開完會的10 那不就10/5也不見得會進入學校公 10/07 23:03
peace1234:文遞送階段 10/07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