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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lter000 (大鳥怪)》之銘言: : 事情發生是在文林路跟小北街口 : 因為那邊有個停車場是公立的在人行道上面 : 我從裡面騎車出來,我看到警察沒看到我,然後我就趕快接小北街 : 然後左轉走了 矛盾點1:請問警察此時站在哪個位置?? 請說明.. (請以您引來的street view 圖片作舉例) 矛盾點2:請問你有一直目視警察,並且從警察正前方騎過,且在警察 面向你時,你有看到警察都沒有作任何動作?? : 事後..接到.. : 警察說我看到警察稽查不停,然後紅燈迴轉(?!?!?!?!?!) : 我是從這地方出來的http://goo.gl/maps/2Y0QM : 可是從這邊出來也沒有紅綠燈.. 沒有?? 沒有??? 那street view 上面,人行道邊緣的那個紅綠燈,是啥?? ^_^ : 可是警察開的單子還有在法庭上卻是說 : 我從文林路紅燈看到警察不停然後迴轉 很簡單呀,警察又不可能一直從您在人行道 stand by 就一直目視您, so ,當您看到警察沒在看,衝到小北街左轉走人 (您自己都講了,您停在人行道時有看到警察沒在看你). 對警察來講,他看到的部份, 就是 您從文林路方向直接衝到小北街左轉 這一段,對吧?? : : 可是 事實就不是這樣啊......我真的快哭了 : 然後 他也真的沒有稽查過我.. : 他說什麼他有吹笛子然後有示意舉手.. : 可是事實明明就沒有啊................... 事實?? 您有證據證明警察什麼都沒作嘛??? 整個看起來應該是您根本 也沒看到警察動作(已經背對警察,也沒往後照鏡看狀況) : : 然後兩次的判決書 聽法官的說法是 都相信警察了..... : 天阿那到底要怎麼辦.....? 政府在法律上賦予警察權力,同樣也賦予要擔當的責任, 警察作不實陳述,有行政責任,有刑事責任,記過懲處,考績乙等,判刑易科等等 阿當事人民眾呢??? 隨便講都不用扛任何責任,頂多就是罰單照繳而已. so, 在雙方都沒有客觀錄影錄音證據下,您認為 一個要擔各種責任的公務員本於職則的陳述, 還是 一個要拿罰單的民眾的陳述, 在法官眼中 哪一方講的比較有可信度????? ^_^ : 不好意思因為我真的心情很糟 : 可能沒有辦法解說得很詳細 而且也過了半年了 : 如果有問題我可以再補充.......... : : 拜託救我..我一絲絲絲絲絲絲說謊都沒有............ 人心隔肚皮.......高富帥約吃飯,還不是照樣電話遁,讓女方付錢~~ so 本題無解. 不是說您講的是假的,但綜合相關條件後,只能建議您做出 明理的抉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2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