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lter000 (大鳥怪)》之銘言:
: 事情發生是在文林路跟小北街口
: 因為那邊有個停車場是公立的在人行道上面
: 我從裡面騎車出來,我看到警察沒看到我,然後我就趕快接小北街
: 然後左轉走了
矛盾點1:請問警察此時站在哪個位置?? 請說明..
(請以您引來的street view 圖片作舉例)
矛盾點2:請問你有一直目視警察,並且從警察正前方騎過,且在警察
面向你時,你有看到警察都沒有作任何動作??
: 事後..接到..
: 警察說我看到警察稽查不停,然後紅燈迴轉(?!?!?!?!?!)
: 我是從這地方出來的http://goo.gl/maps/2Y0QM
: 可是從這邊出來也沒有紅綠燈..
沒有?? 沒有??? 那street view 上面,人行道邊緣的那個紅綠燈,是啥?? ^_^
: 可是警察開的單子還有在法庭上卻是說
: 我從文林路紅燈看到警察不停然後迴轉
很簡單呀,警察又不可能一直從您在人行道 stand by 就一直目視您,
so ,當您看到警察沒在看,衝到小北街左轉走人
(您自己都講了,您停在人行道時有看到警察沒在看你).
對警察來講,他看到的部份,
就是 您從文林路方向直接衝到小北街左轉
這一段,對吧??
:
: 可是 事實就不是這樣啊......我真的快哭了
: 然後 他也真的沒有稽查過我..
: 他說什麼他有吹笛子然後有示意舉手..
: 可是事實明明就沒有啊...................
事實?? 您有證據證明警察什麼都沒作嘛??? 整個看起來應該是您根本
也沒看到警察動作(已經背對警察,也沒往後照鏡看狀況)
:
: 然後兩次的判決書 聽法官的說法是 都相信警察了.....
: 天阿那到底要怎麼辦.....?
政府在法律上賦予警察權力,同樣也賦予要擔當的責任,
警察作不實陳述,有行政責任,有刑事責任,記過懲處,考績乙等,判刑易科等等
阿當事人民眾呢??? 隨便講都不用扛任何責任,頂多就是罰單照繳而已.
so, 在雙方都沒有客觀錄影錄音證據下,您認為
一個要擔各種責任的公務員本於職則的陳述,
還是
一個要拿罰單的民眾的陳述,
在法官眼中
哪一方講的比較有可信度????? ^_^
: 不好意思因為我真的心情很糟
: 可能沒有辦法解說得很詳細 而且也過了半年了
: 如果有問題我可以再補充..........
:
: 拜託救我..我一絲絲絲絲絲絲說謊都沒有............
人心隔肚皮.......高富帥約吃飯,還不是照樣電話遁,讓女方付錢~~
so 本題無解.
不是說您講的是假的,但綜合相關條件後,只能建議您做出
明理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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