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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65203456 (我離開我自己)》之銘言: : 最近因為一些事情,所以想要請問哪邊找的到類似的法規條文。 : 就是當校級規定與所級規定相衝突時, : 目前覺得是應該以校級規定為主, : 不知道我的判斷是否有誤? : 或者有哪些法源依據可以去支撐是或否的各方立場, : 謝謝。 對了,假設貴校的英文畢業門檻不分系所是英檢初級複試, 如果系所將門檻設定為英檢中級初試, 這不算牴觸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saltlake:除非校規另有: 各系所得另訂不低於校規要求之英文測試 01/05 10:39
saltlake:授權各系所另訂標準 要不然應該"不能背母法"吧? 01/05 10:39
saltlake:亦即 還是要以校定標準為準? 01/05 10:40
ocean11:不一定,有些可以比較高,有些可以比較低 01/05 13:36
enterpirse:當學校有畢業門檻,各系所訂高於畢業門檻的標準,而通 01/05 20:37
enterpirse:常這些各系所訂的辦法一定會通過三級三審,所以不算違 01/05 20:37
enterpirse:背母法 01/05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