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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 用FB傳訊息 罵人 很醜 還有髒話 可提出告訴嗎 有罪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78.125
iscu:不可以 沒有 02/07 01:27
ashleykitty:那如果打電話 或傳簡訊罵呢? 02/07 01:37
Juisno1:跟FB訊息一樣是非公開通訊吧.... 02/07 06:57
deathkosaga:一對一不公開沒有公然的問題,就算3個認識的在密閉空 02/07 07:43
deathkosaga:間互罵,也有無罪的案例... 02/07 07:43
kouojoio:我去年寄email罵前主管他全家都是亂交的狗 現在也沒事 02/07 10:00
phantomli:那是沒被告,不代表可以這樣做。 02/07 11:38
phantomli:很多罪不需要公然,要追究,也不見得只有靠刑事。 02/07 11:40
bencheming:仍有侵權的問題,另外在實務上對於"公然"的認定未必只 02/07 13:12
bencheming:限於實際共見聞人數,不是單算人頭就可以的 02/07 13:12
spyder:是民法第195條的特殊侵權 慰輔金嗎? 02/08 00:41
spyder:撫 打錯 02/08 01:07
slimpakon:誹謗不行ㄇ 02/08 16:06
CrazyMarc:侮辱和誹謗不同 02/08 20:45
CrazyMarc:88年195條增列其他人格法益,但必須情節重大(看法官囉) 02/08 21:02
sneak: 很多罪不需要公然,要追 https://noxiv.com 08/12 23:23
sneak: 誹謗不行ㄇ https://daxiv.com 09/15 06:33
sneak: 是民法第195條的特殊 https://daxiv.com 11/07 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