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ceshotse:還不知道生前有無債務...有的話還要再照比例扣.. 07/06 01:19
推 season002:太直接了你. 07/06 01:43
推 Demoiiyo:這篇回文實在腦補太多,要人怎麼回? 07/06 01:50
→ Demoiiyo:何以見得13年未盡孝道沒有探視,這難道要提出入境證明? 07/06 01:51
→ Demoiiyo:現在的問題不是我要爭房子,是母親要我簽放棄 07/06 01:51
→ Demoiiyo:而母親與弟弟名下另有房產及居處,並不住在這裡 07/06 01:52
→ Demoiiyo:難道要我明說他們其實是放我爸獨居,而我只能一趟趟飛嗎 07/06 01:53
→ Demoiiyo:為什麼這個法律板這麼多酸民? 07/06 01:54
→ Demoiiyo:都在法律板了,難道不知道說這些話是要負責任的嗎? 07/06 01:56
→ Demoiiyo:家人要我帶齊文件回去就把放棄辦好,也叫做我要爭錢? 07/06 01:57
→ Demoiiyo:所以我直接聽話簽放棄才是有孝道? 07/06 02:02
→ Demoiiyo:不知道內情,就什麼話都敢說,這兒為什麼會這樣... 07/06 02:03
噓 likesea:因為你只緊張錢錢錢啊,緊張錢就找律師,律師也愛錢啊 07/06 02:05
→ lukehong:如果真的想留下來好好處理 只留一週??? 07/06 02:07
→ lukehong:更別說真要照習俗把後事走完一個月都跑不掉了.... 07/06 02:08
→ Demoiiyo:不,一開始完全沒想到這個,只急著要飛 07/06 02:08
→ lukehong:當然 財產部分是你的權利 委派律師處理吧 07/06 02:09
→ Demoiiyo:家人說很快就會辦好儀式,然後大家都會回去上班 07/06 02:09
→ Demoiiyo:所以我也不必留太久,我就這麼定機票了 07/06 02:10
→ Demoiiyo:行程確定後,才又打電話跟我說要辦放棄的事 07/06 02:10
推 lukehong:至於你母親弟弟跟代書說的也不無道理 這棟房子要共有 07/06 02:11
→ lukehong:你人不會在國內 本來就難以處理 07/06 02:11
→ Demoiiyo:所以這時就只剩一星期,接下來他們都會上班,沒有空 07/06 02:12
→ Demoiiyo:我沒有碰過這種事,時間需要多久根本毫無概念 07/06 02:12
→ lukehong:時間本來就沒有一定 喬不攏就是打官司囉 07/06 02:13
→ lukehong:在這種情況下 我是不相信一週可以喬得出來 07/06 02:13
→ Demoiiyo:所以才想在最短時間內知道應該要做什麼,假如我不放棄 07/06 02:13
推 lukehong:不甘心不放手 那你能做的就是在一週內找可以信賴的律師XD 07/06 02:15
→ lukehong:講真的 就算真的要變賣 一週內把房子賣掉也很難啦 07/06 02:17
→ Demoiiyo:其實我不想賣,想的倒是,要怎樣不讓房子被賣 07/06 02:18
→ Demoiiyo:也許有共同的資格,就能絆住,必須知會我,那是我爸的房 07/06 02:20
推 lukehong:所以你到底要的是什麼? 錢?還是幾分之一的房子 ? 07/06 02:20
→ lukehong:就算共有 以你的持份 要直接賣掉你也擋不住 07/06 02:21
→ Demoiiyo:我不知道,我現在很情感性的覺得,只想留住那房子 07/06 02:21
→ lukehong:買下來 不然你留不住的 07/06 02:22
→ lukehong:本文已經大概算給你了 你最多能分到四分之一的應有部分 07/06 02:22
→ Demoiiyo:但留住幹什麼,目前我也不知道......... 07/06 02:22
→ lukehong:另外四分之三的人講好 依法可以直接賣掉 07/06 02:23
→ Demoiiyo:很情感性,很衝動,但是現在我只想留住房子 07/06 02:23
→ lukehong:只是你不在台灣 要幫你提存有的沒的手續麻煩罷了 07/06 02:23
→ Demoiiyo:至少不是完全不知會他們就可以處置 07/06 02:24
→ lukehong:那就出錢買下囉.... 07/06 02:25
→ Demoiiyo:唉...... 07/06 02:25
→ lukehong:如果在意的是房子 出錢買下 在意權利 拿現金對大家方便 07/06 02:25
→ lukehong:就算不變賣 房子拿去抵押 你也可以用現金得到你應有的 07/06 02:26
→ Demoiiyo:所以其實是無能為力... 07/06 02:29
→ lukehong:因為那棟房子本來就不是你的........ 07/06 02:31
推 lukehong:如果真的覺得那棟房子對你有財產以外的意義 那就是買下囉 07/06 02:33
→ Demoiiyo:目前他們對我說完全不打算賣,我是選擇相信的 07/06 02:37
→ Demoiiyo:但是心裡隱隱覺得,也許難說,一簽,要賣我是鐵定擋不住 07/06 02:38
→ Demoiiyo:但現在發現,就算不簽放棄,要賣我也是擋不住 07/06 02:38
→ Demoiiyo:至於我獨資買下,我沒有那個財力 07/06 02:39
→ Demoiiyo:本來想的是要是能爭取到最大權利,應該能絆住久一點 07/06 02:41
→ Demoiiyo:似乎我完全想錯了,對法律沒概念 07/06 02:42
→ lukehong:換個角度想 你以四分之一的權利 想絆住其他四分之三的權 07/06 02:43
→ lukehong:利 是不是也對你的家人太不公平了一點 07/06 02:43
→ lukehong:真的想絆住? 也不是辦不到 要請律師 也可能撕破臉 07/06 02:44
→ lukehong:你自己可能要衡量一下 這樣值不值得 07/06 02:45
→ Demoiiyo:確實是 07/06 02:45
→ Demoiiyo:既然如此,問也沒有什麼意義了,我把原文刪掉好了。 07/06 05:32
→ Demoiiyo:確實在法律上,那也是他們的權利 07/06 05:35
→ Demoiiyo:而我連自己現在希望什麼都不清楚,好像只是急,希望一切 07/06 05:36
→ Demoiiyo:如舊,誰都碰不得...我想是必須好好冷靜一下... 07/06 05:38
→ flyiii:不是這邊太多酸民,而是你的立場太不清楚. 07/06 08:16
→ niceshotse:這樣就叫酸民?得不到你期待的答案就說人家酸民? 07/06 11:18
→ niceshotse:忠言逆耳,良藥苦口,你聽起來覺得酸,但是這就是現實 07/06 11:19
推 tenbear:問律師差不多把上面的推文包裝好聽一點,收你5000 07/06 11:46
→ tenbear:結論差不多啦 07/06 11:46
→ alawyer:樓上把律師諮詢瞧得好低,真想知道是在哪高就。在這篇大大 07/06 15:08
→ alawyer:的回文中,確實已詳細說明這位旅外人士的法律上權益,若是 07/06 15:09
→ alawyer:找免費諮詢確實也就差不多是這樣了。但假如是找律師付費 07/06 15:10
→ alawyer:諮詢的話,最大不同是律師可以根據當事人(以本件來說就是 07/06 15:11
→ alawyer:原po)的實際需求而量身訂作最有利的方式,這顯與只是算幾 07/06 15:12
→ alawyer:分之幾而言,有很大的不同。樓上如此小瞧律師行業,實在是 07/06 15:13
→ alawyer:讓實際執業者倍感無知的無奈。 07/06 15:14
推 tenbear:ok,我小咖,你說了算,原po可以花5000找樓上 07/06 18:04
推 tenbear:一開口就嗆人在那高就,有沒有牌看來跟網路禮貌無關 07/06 18:07
推 piglauhk:阿律師諮詢一個小時公定價就5000阿... 07/06 23:05
→ piglauhk:案情是有複雜到要聊N個小時嗎 XD 07/06 23:06
→ alawyer:如果這樣算是嗆t大你的話,那你的發言恐已構成侮辱這職業 07/07 02:42
→ alawyer:。 07/07 02:43
→ alawyer:話說回來,諮詢會超過1小時的,就我個人經驗的比率而言, 07/07 02:43
→ alawyer:還沒超過1%(不過還是有就是了)。至於原po的情形,應該 07/07 02:44
→ alawyer:1小時內就夠了,甚至可以詢問有無半小時的。 07/07 02:44
→ alawyer:原po的問題不複雜,需要花時間的是在確認原po自己的想法。 07/07 02:44
→ alawyer:----真正的想法。 07/07 02:45
推 tenbear:侮辱該職業?是你玻璃心吧 07/07 14:42
推 tenbear:你自己都不否認上面幾位版友的資訊正確與否 07/07 14:45
→ tenbear:律師提供正確資訊收錢,有何不當? 07/07 14:45
推 tenbear:至於花多少時間,收多少錢,資訊的品質為何 07/07 14:47
推 tenbear:自由決定,誰沒禮貌先嗆聲,自有公評 07/07 14:50
推 tenbear:我不隨你起舞,發言到此為止 07/07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