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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moiiyo (demoii)》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請問雙重國籍遺產繼承問題(急) : 時間: Fri Jul 5 23:07:08 2013 : 我的父親在前幾天猝逝,沒有留下遺囑。 : : : 我是長女,結婚後定居加拿大已經13年,戶籍也已經被除籍。目前等待後天 : 班機返台奔喪。 婚後回台探視過幾次??? 有無盡到為人子女的孝道??? ^_^ : 父親留下新北市公寓一處,我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弟弟聯絡我,要我帶好 嗯...新北市.... : 必要文件,回去要辦拋棄繼承。我問為什麼要拋棄,他說是我母親和代書的意見, : 說我人不在台灣,將來房子要做什麼處置比較方便。 : 我說目前我不會拋棄,打算共同繼承。 不知道除了原 PO 主張的 "法律上的繼承權益"以外 原 PO 對於這一間房子有付出過什麼??? 可以說來給大家聽聽.... 若今天是令堂決定的,那是不是還是要主張所謂的 "法律上的繼承權益" 然後大家撕破臉?? : 我的問題是: : : 1. 如果我已經沒有戶籍,連帶出來的身份證都是舊版,在辦理繼承的過程中會 : 有什麼問題嗎?會需要先跑戶政事務所復籍辦身份證嗎? : 另,如果必須辦身份證,據說必須使用台灣護照入境,但目前時間緊迫又是 : 週末,我的台灣護照已經過期來不及找台北辦事處重辦,只能用加拿大護照, : 是不是會因為這個因素,連帶讓繼承的法律手續都無法辦理? 說真的啦,繼承跟奔喪完全是兩碼子事 原PO第一個問題就是在問繼承的事情..Good Job : 2. 我在網路上查到繼承問題似乎和戶籍無關,如果是這樣,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 如果確實無關戶籍,那我還需要請預備設籍地點的親屬帶戶籍謄本嗎?不需要 : 任何戶籍也可以辦理繼承嗎?還是? : 就算設籍,不管是設在夫家或娘家,最慢兩年後一定又被除籍,因為沒有居住 : 事實,這對遺產繼承有什麼影響嗎? : : : 母親與弟弟完全不打算賣房子,所以出售後平分這個方案不考慮。 看到 錢 字~~~~~了 若這是大家安身立命的所在,應該不會想賣掉吧..... : 3.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該怎麼做才是保有自己的最大權益?我長年不在台灣,確實 : 難以處理遺產,但也不能就這樣將法律賦予的權利拱手讓出。 還是 錢 字..... : 事出突然,我對法律一無所知,網路上查到的案例對我而言很難懂。而我只有一星期 : 的時間可以處理,希望大家盡可能把這當中需要注意的細節或準備文件告訴我。我和 : 台灣已經有些脫節了,在這樣突來的悲痛狀況下更是完全不知道應該注意什麼。 一個星期內想辦法把遺產拿到手.....這才是背後的真相吧.... : 請大家幫忙。謝謝。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76.65.20.26 : → lte40403:後事還沒辦完就在煩惱繼承... 07/05 23:16 : → Demoiiyo:後事的行程已經定好了,但我在台灣只能呆一星期 07/05 23:17 : → Demoiiyo:母親急著要簽這個,我不希望慌亂中弄錯了什麼 07/05 23:18 : → Demoiiyo:也不知道應該從加拿大帶什麼文件回去 07/05 23:19 : → Demoiiyo:說實話,一樓你這樣說,很傷人.... 07/05 23:20 : 推 lte40403:對不起,我道歉 07/05 23:25 : 推 depravity:在加拿大待13年應該夠學會沒時間委由律師處理吧 = = 07/05 23:29 : → alawyer:找律師吧,有入境的話,應該不用境外認證授權...@@ 07/05 23:32 : → depravity:一個星期一定不夠你辦理繼承 妳把東西交給家人 07/05 23:32 : → depravity:萬一被同樣辦理拋棄怎辦? 07/05 23:33 : → alawyer:一個星期找律師並不難,尤其有非假日時。 07/05 23:35 : → Demoiiyo:謝謝大家,我會先問律師的 07/05 23:55 個人覺得,一樓才是說出真相..... 原 PO 或許覺得依法就是有權繼承應繼承分,就算是母親還健在, 也不管自己是否曾對對 父親與母親辛苦打拼賺來的家產 付出些什麼, 還是決定要 力爭到底,對吧?? 13 年旅居國外???? 對住在台灣的家屬,還有沒有所謂的親情存在?? 反正,戰場應該會在靈堂吧..... 看是被全家其他人加上家族親屬在那邊轟來轟去..... (雖然說鄉民拖張板凳看戲,也是一種樂趣就是了.) 唉~~~~~~就法律面的部分,以這情況,應該當時未選擇分別財產制 故繼承人配偶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這房子產權一半 歸配偶,剩下的一半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一順位繼承人跟繼承人配偶四人均分(若無遺囑defence). 換言之,原 PO 能分到的部分是 1/2 * 1/4 = 1/8 找律師問到的大概也是這樣的分配比例......... (若有遺囑不分給嫁出去的,則特留分再砍半,剩 1/8 *1/2=1/16) 值不值得撕破臉,自己斟酌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79.35
niceshotse:還不知道生前有無債務...有的話還要再照比例扣.. 07/06 01:19
season002:太直接了你. 07/06 01:43
Demoiiyo:這篇回文實在腦補太多,要人怎麼回? 07/06 01:50
Demoiiyo:何以見得13年未盡孝道沒有探視,這難道要提出入境證明? 07/06 01:51
Demoiiyo:現在的問題不是我要爭房子,是母親要我簽放棄 07/06 01:51
Demoiiyo:而母親與弟弟名下另有房產及居處,並不住在這裡 07/06 01:52
Demoiiyo:難道要我明說他們其實是放我爸獨居,而我只能一趟趟飛嗎 07/06 01:53
Demoiiyo:為什麼這個法律板這麼多酸民? 07/06 01:54
Demoiiyo:都在法律板了,難道不知道說這些話是要負責任的嗎? 07/06 01:56
Demoiiyo:家人要我帶齊文件回去就把放棄辦好,也叫做我要爭錢? 07/06 01:57
Demoiiyo:所以我直接聽話簽放棄才是有孝道? 07/06 02:02
Demoiiyo:不知道內情,就什麼話都敢說,這兒為什麼會這樣... 07/06 02:03
likesea:因為你只緊張錢錢錢啊,緊張錢就找律師,律師也愛錢啊 07/06 02:05
lukehong:如果真的想留下來好好處理 只留一週??? 07/06 02:07
lukehong:更別說真要照習俗把後事走完一個月都跑不掉了.... 07/06 02:08
Demoiiyo:不,一開始完全沒想到這個,只急著要飛 07/06 02:08
lukehong:當然 財產部分是你的權利 委派律師處理吧 07/06 02:09
Demoiiyo:家人說很快就會辦好儀式,然後大家都會回去上班 07/06 02:09
Demoiiyo:所以我也不必留太久,我就這麼定機票了 07/06 02:10
Demoiiyo:行程確定後,才又打電話跟我說要辦放棄的事 07/06 02:10
lukehong:至於你母親弟弟跟代書說的也不無道理 這棟房子要共有 07/06 02:11
lukehong:你人不會在國內 本來就難以處理 07/06 02:11
Demoiiyo:所以這時就只剩一星期,接下來他們都會上班,沒有空 07/06 02:12
Demoiiyo:我沒有碰過這種事,時間需要多久根本毫無概念 07/06 02:12
lukehong:時間本來就沒有一定 喬不攏就是打官司囉 07/06 02:13
lukehong:在這種情況下 我是不相信一週可以喬得出來 07/06 02:13
Demoiiyo:所以才想在最短時間內知道應該要做什麼,假如我不放棄 07/06 02:13
lukehong:不甘心不放手 那你能做的就是在一週內找可以信賴的律師XD 07/06 02:15
lukehong:講真的 就算真的要變賣 一週內把房子賣掉也很難啦 07/06 02:17
Demoiiyo:其實我不想賣,想的倒是,要怎樣不讓房子被賣 07/06 02:18
Demoiiyo:也許有共同的資格,就能絆住,必須知會我,那是我爸的房 07/06 02:20
lukehong:所以你到底要的是什麼? 錢?還是幾分之一的房子 ? 07/06 02:20
lukehong:就算共有 以你的持份 要直接賣掉你也擋不住 07/06 02:21
Demoiiyo:我不知道,我現在很情感性的覺得,只想留住那房子 07/06 02:21
lukehong:買下來 不然你留不住的 07/06 02:22
lukehong:本文已經大概算給你了 你最多能分到四分之一的應有部分 07/06 02:22
Demoiiyo:但留住幹什麼,目前我也不知道......... 07/06 02:22
lukehong:另外四分之三的人講好 依法可以直接賣掉 07/06 02:23
Demoiiyo:很情感性,很衝動,但是現在我只想留住房子 07/06 02:23
lukehong:只是你不在台灣 要幫你提存有的沒的手續麻煩罷了 07/06 02:23
Demoiiyo:至少不是完全不知會他們就可以處置 07/06 02:24
lukehong:那就出錢買下囉.... 07/06 02:25
Demoiiyo:唉...... 07/06 02:25
lukehong:如果在意的是房子 出錢買下 在意權利 拿現金對大家方便 07/06 02:25
lukehong:就算不變賣 房子拿去抵押 你也可以用現金得到你應有的 07/06 02:26
Demoiiyo:所以其實是無能為力... 07/06 02:29
lukehong:因為那棟房子本來就不是你的........ 07/06 02:31
lukehong:如果真的覺得那棟房子對你有財產以外的意義 那就是買下囉 07/06 02:33
Demoiiyo:目前他們對我說完全不打算賣,我是選擇相信的 07/06 02:37
Demoiiyo:但是心裡隱隱覺得,也許難說,一簽,要賣我是鐵定擋不住 07/06 02:38
Demoiiyo:但現在發現,就算不簽放棄,要賣我也是擋不住 07/06 02:38
Demoiiyo:至於我獨資買下,我沒有那個財力 07/06 02:39
Demoiiyo:本來想的是要是能爭取到最大權利,應該能絆住久一點 07/06 02:41
Demoiiyo:似乎我完全想錯了,對法律沒概念 07/06 02:42
lukehong:換個角度想 你以四分之一的權利 想絆住其他四分之三的權 07/06 02:43
lukehong:利 是不是也對你的家人太不公平了一點 07/06 02:43
lukehong:真的想絆住? 也不是辦不到 要請律師 也可能撕破臉 07/06 02:44
lukehong:你自己可能要衡量一下 這樣值不值得 07/06 02:45
Demoiiyo:確實是 07/06 02:45
Demoiiyo:既然如此,問也沒有什麼意義了,我把原文刪掉好了。 07/06 05:32
Demoiiyo:確實在法律上,那也是他們的權利 07/06 05:35
Demoiiyo:而我連自己現在希望什麼都不清楚,好像只是急,希望一切 07/06 05:36
Demoiiyo:如舊,誰都碰不得...我想是必須好好冷靜一下... 07/06 05:38
flyiii:不是這邊太多酸民,而是你的立場太不清楚. 07/06 08:16
niceshotse:這樣就叫酸民?得不到你期待的答案就說人家酸民? 07/06 11:18
niceshotse:忠言逆耳,良藥苦口,你聽起來覺得酸,但是這就是現實 07/06 11:19
tenbear:問律師差不多把上面的推文包裝好聽一點,收你5000 07/06 11:46
tenbear:結論差不多啦 07/06 11:46
alawyer:樓上把律師諮詢瞧得好低,真想知道是在哪高就。在這篇大大 07/06 15:08
alawyer:的回文中,確實已詳細說明這位旅外人士的法律上權益,若是 07/06 15:09
alawyer:找免費諮詢確實也就差不多是這樣了。但假如是找律師付費 07/06 15:10
alawyer:諮詢的話,最大不同是律師可以根據當事人(以本件來說就是 07/06 15:11
alawyer:原po)的實際需求而量身訂作最有利的方式,這顯與只是算幾 07/06 15:12
alawyer:分之幾而言,有很大的不同。樓上如此小瞧律師行業,實在是 07/06 15:13
alawyer:讓實際執業者倍感無知的無奈。 07/06 15:14
tenbear:ok,我小咖,你說了算,原po可以花5000找樓上 07/06 18:04
tenbear:一開口就嗆人在那高就,有沒有牌看來跟網路禮貌無關 07/06 18:07
piglauhk:阿律師諮詢一個小時公定價就5000阿... 07/06 23:05
piglauhk:案情是有複雜到要聊N個小時嗎 XD 07/06 23:06
alawyer:如果這樣算是嗆t大你的話,那你的發言恐已構成侮辱這職業 07/07 02:42
alawyer:。 07/07 02:43
alawyer:話說回來,諮詢會超過1小時的,就我個人經驗的比率而言, 07/07 02:43
alawyer:還沒超過1%(不過還是有就是了)。至於原po的情形,應該 07/07 02:44
alawyer:1小時內就夠了,甚至可以詢問有無半小時的。 07/07 02:44
alawyer:原po的問題不複雜,需要花時間的是在確認原po自己的想法。 07/07 02:44
alawyer:----真正的想法。 07/07 02:45
tenbear:侮辱該職業?是你玻璃心吧 07/07 14:42
tenbear:你自己都不否認上面幾位版友的資訊正確與否 07/07 14:45
tenbear:律師提供正確資訊收錢,有何不當? 07/07 14:45
tenbear:至於花多少時間,收多少錢,資訊的品質為何 07/07 14:47
tenbear:自由決定,誰沒禮貌先嗆聲,自有公評 07/07 14:50
tenbear:我不隨你起舞,發言到此為止 07/07 14:51
sneak: 因為那棟房子本來就不是 https://daxiv.com 11/07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