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ricre:當然是依大陸法律,找法院或公安?!\ 07/24 10:19
事情是這樣的
有位台灣女性(下稱某甲)從去年4月開始在日常生活中誹謗一位香港男性(下稱某乙)
大意是某乙因為對某甲求歡不得所以對她懷恨在心(非事實)
並四處向人灌輸某乙是個色狼的觀念
說某乙看到漂亮的女性就想上床,相貌平平的女性就想利用(均非事實)
後來某甲因與其另一位台灣女性室友(下稱某丙)有摩擦,又開始造謠
並成功引起他人對某丙的反感,在WeChat和facebook上言論攻擊某丙
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發文者承認該文字是在指責某丙
6.29某甲又開始造謠生事
在自己的WeChat上發表言論替自己伸冤,並暗指某丙之前與她合租時用了較多水電費
文中有提到為什麼人數,用量都沒差太大,會價錢差那麼多
但自從某甲搬離後,在同樣的月份按人頭換算,水電費仍比某甲便宜
其實事情如果是發生在台灣應該還挺容易處理的XD
但是因為事發地在大陸,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辦XD
請問板上各位強者,這種情況該怎麼解決比較好呢?
--
櫻花 一旦飛舞起來
永遠沐浴在熙熙攘攘的陽光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33.14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