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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我父親在我有記憶以來就沒看過他在家裡, 母親與我與妹妹從小就在外婆家長大,母親與父親85年法院判離婚, 母親在94年生病過逝。 近幾年來,我一直不斷接到社會局的電話我父親生病中風需要人照顧, 然後要我們接回,當然不可能,從小沒教養過我們,我們也對他沒印象, 更不可能養他。 7/23我接到新北市政府的函,內容是說我父親因為中風生活無法自理, 幫他安排在安養機購,然後每個月的安養費用8000元要我和我妹支付, 已經積欠3個月的費用了,如果文到10日內未繳付,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 強制執行。(我目前留停,因為小寶寶早產,妹妹有工作,我和先生有房貸,個人還有 就學貸款;妹妹有工作,無財產,有負債) 我快瘋了,連續問了兩個法律資詢都告訴我我可以用民法第1118-1條的未盡扶養義務, 然後得免除其扶養義務,但是法律資詢都說要等我父親來告我我才能提出這條, 我也沒有錢可以請律師,有登記法扶,但還沒排到,我還有那些辦法可以讓1118-1條 成立??? 另外法律資詢都建議我先回文給發文單位說明情行,代表我不是不處理,但我白紙黑字 他們會看嗎??? 文長謝謝耐心看完,跪求各位了,我真的不知道要怎辦才好,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25.136
ryuichijing:妳也可以主動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之訴 07/28 11:40
ryuichijing:但記得要向妳父親住所地管轄法院提起 07/28 11:41
ryuichijing:有幾個法院都有相關裁定、判決可以參考 07/28 11:42
vivaelan:我要怎知道他住所地管轄法院呢? 07/28 11:57
vivaelan:這個一定要請律師還是法扶可以協助? 07/28 11:58
coffeeboy37:高等法院的法律座談會的確有說過不能直接提請求免除 07/28 12:15
coffeeboy37:扶養義務訴訟,認為這只是抗辯權,但家事事件法第125 07/28 12:15
coffeeboy37:條卻有提到這一條的管轄權,可認立法者認為免除或減 07/28 12:15
coffeeboy37:輕扶養義務為請求權,得單獨為訴訟。 07/28 12:15
coffeeboy37:座談會是家事事件法定立前開的,不是實務不認同家事 07/28 12:19
coffeeboy37:事件法的規定。 07/28 12:19
coffeeboy37:對新北市府的函在文到30日內要提訴願 07/28 12:20
vivaelan:所以我是30日內要提出 "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之訴"嗎? 07/28 12:24
vivaelan:那這個是要請律師才行嗎? 07/28 12:24
Nipperdey:建議快找律師 07/28 12:32
coffeeboy37:向法院提請求免除扶養義務,向市政府提訴願,並給他 07/28 12:37
coffeeboy37:們法院起訴狀繕本ㄧ份,請他們先別執行。 07/28 12:37
coffeeboy37:同樓上,建議找律師,事情對律師不難,但對不懂法律 07/28 12:38
coffeeboy37:的人,一定會搞昏 07/28 12:38
vivaelan:我有去登記法扶了,但要8/2才會排到我>< 07/28 12:41
vivaelan:這種案子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 我真的沒多餘的錢可以請... 07/28 12:42
niceshotse:若您本身資格符合法扶可提供義務律師,直接透過法扶律師 07/28 14:06
niceshotse:您登記法扶是做法律諮詢嗎?? 07/28 14:06
vivaelan:對~~是法律資詢的!!!所以有機會就是了嗎? 07/28 14:13
niceshotse:法律諮詢就像是你在這邊發問意思是一樣的 07/28 14:22
niceshotse:只是回答您問題的,是現在有執業的律師 07/28 14:22
niceshotse:現在這邊回覆你的大大有哪幾位是線上律師我不知道 07/28 14:23
niceshotse:不過我確定我不是律師... 07/28 14:23
niceshotse:至於律師開價費用,還是要看律師本人... 07/28 14:24
niceshotse:您可假設試算...想要多負擔撫養自己生父,還是花一筆錢 07/28 14:25
niceshotse:幫您解決掉這個法定義務,就看您怎麼取捨了 07/28 14:25
niceshotse:當然,我這樣說,感覺有點殘忍,不過您現在的狀況就是 07/28 14:26
niceshotse:在做這個取捨 07/28 14:26
sophie0126:先回函社會局說明,再具狀向法院請求裁定對父親之扶養 07/28 18:10
sophie0126:義務應予減輕或免除。 07/28 18:10
sophie0126:自己要先準備好相關人證物證說明 07/28 18:13
alawyer:這個問題普通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有不同見解,建議趕緊處理 07/28 18:25
alawyer:,否則可能會越滾越大.... 07/28 18:25
alawyer:另外,切勿道聽塗說。 07/28 19:15
vivaelan:所以最終還是要請律師,是這樣嗎? 07/28 19:36
vivaelan:法扶沒辦法幫我這個忙?還是要看他們覺得有需要才會幫? 07/28 19:36
lukehong:法扶只給問 但你可以跟律師凹一張名片再付他錢解決 07/28 19:38
lukehong:至於另外一種 法律扶助基金會 你要符合申請資格才會幫你 07/28 19:38
lukehong:例如:低收入戶 07/28 19:38
alawyer:法扶也要懂的律師才知道該怎麼辦... 07/28 19:48
vivaelan:我看我應該沒資格>< 真的只能花錢了......... 07/28 20:18
niceshotse:你都說你有房貸,表示你名下有資產,怎麼可能符合? 07/28 21:51
piglauhk: 題外話 有房貸不代表有房... = =+ 07/29 09:31
depravity:有房也不表示不合低收入戶 07/29 10:28
lukehong:不動產500萬以下(各縣市有差)仍可能符合低收 07/29 10:41
niceshotse:如果原PO住在新北市,那新北市還可找到500萬以下房子? 07/30 07:02
alawyer:有可能呀,因為這500萬是看公告而非市價~另外...新北很大 07/30 12:45
niceshotse:原來如此,小弟又多學一課了.... 07/30 13:54
sneak: 們法院起訴狀繕本ㄧ份, https://muxiv.com 11/07 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