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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醜聞/判決書混貼 司法界公開秘密 【2013/08/16 聯合報A4版】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 桃園地院刑庭審判長林蕙芳,目前仍是「試署法官」,她向司法院申請成為「實任法官」 ,正在司法院人審會討論中;被爆出假報結案事件,她想成為終身職的實任法官,可能 性大為降低,甚至有可能被送到法官評鑑委員會議處。 通常司法官訓練所結業後取得「後補法官」資格;後補任滿五年後送審書類合格,取得試 署法官資格;試署一年再送審書類合格,即升實任法官。 林蕙芳法訓所四十五期結業,在桃園地院工作五年,她為了升實任法官,提出判決書類送 審;司法院人審會討論時,有委員質疑林蕙芳涉及假報結及寫「AB判決」,敬業精神不 足,沒資格升實任法官。 法官寫「AB判決」很常見,有法官說「這是司法界公開秘密」。通常是宣判時判決書寫 不出來,先拿頭跟尾(被告名字和法官名字)是本案,中間夾混著其他案的判決去報結, 避免交付判決書遲延,等判決寫完,再將中間夾混他案的判決刪除,並將正確判決書寄給 當事人。這種便宜行事陋習,法官早習以為常。 去年高雄地院法官林意芳也是來不及寫判決書,上網找一件金額相同的判決書複製、剪貼 混充,不小心將錯誤的判決書寄給當事人被揭穿。林意芳後來被司法院人審會議處解除法 官職務,降調為事務官並移送公懲會;她目前已離職。 林蕙芳被爆料的問題比林意芳嚴重;如此行徑,司法院若不處理,恐難以向社會大眾交代 。 參考網址: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100252.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4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