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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朋友的前夫之前為了業績 請朋友幫忙分期買3C產品 朋友簽了委託書後 前夫卻把東西私自領走 而朋友還是得繳錢 手上只有東西 的收據而已 朋友這樣可以告前夫侵占嗎??需要哪些步驟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32.213
phantomli:如果是拜託你朋友「幫忙付錢」,東西是他要買的,那他把 10/03 09:43
phantomli:他買的東西拿走,沒有侵占的問題(所有權人是他),至於 10/03 09:43
phantomli:墊付東西款項,只是民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要循民事程序 10/03 09:44
phantomli:(拿委託書當證據起訴)請求對方償還~ 10/03 09:44
therock0809:不是耶 買東西的是朋友 是簽委託書請前書買 結果前夫 10/03 20:46
therock0809:私自把東西拿走這樣 10/03 20:47
phantomli:那這可能是背信~(我教師節真應該回去找國文老師~) 10/03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