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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要求刪除個資,但強烈懷疑對方未刪紙本及電子資料, 當初應該到現場拿回紙本,並親眼看到刪除電子資料. 即使它有刪除紀錄表格,也很有可能另把檔案收存起來. 我是有想到一個方法,要另找人加入會員去查看看. 我想寄存證信函再次要求刪除個資,(我要提供什麼,身分證號+姓名嗎?不想再留了) 並把副本給一些可去稽核的單位(公家或私人), 不知道是那些單位呢? -- 想像不出光的影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84.248 ※ 編輯: fotumbra 來自: 111.249.84.248 (10/03 21:47)
likesea:浪費大家的時間。 10/03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