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vben1 (閃亮亮阿金)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主與貸款者不同人
時間Tue Oct 8 00:27:35 2013
想請教專業的朋友們一個棘手的問題
本人曾經跟某公司想談合作
由於因為想減稅的關係
故以公司的名義買了一台車
貸款款項是由本人來去繳
但由於因為某些因素
彼此關係破裂
我該如何去追討車子回來 (對方目前似乎不打算還)
若車子無法追討回來
那曾經貸款的款項該如何用法律程序來追討?
感謝妳們幫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148
推 phantomli:1.用你們當初協議的契約作為權利主張(你要舉證) 10/08 13:00
→ phantomli:2.如果能證明是你繳的錢,備位主張若雙方無法律關係存在 10/08 13:01
→ phantomli: 請求公司返還不當得利(車貸) 10/08 13:01
→ phantomli:3.這種操作方式不確定有沒有詐欺逃漏稅的處罰,建請自行 10/08 13:02
→ phantomli: 查明,以免受罰(本人非稅法專長)~ 10/08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