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女友的前男友謊稱他是業務 向她推銷兩台平板電腦 需用分期付 款的方式 後來到店面下訂之後 男方把取貨單拿走 後來也私自把 貨物領走 但女友依舊要向永旺公司繳這筆錢 我們已向警局備案 侵占 警方也受理了 並建議不要再繼續繳下去 但永旺不接受這 種說法 並說會提告 警方說法是到時被告的話 可將備案紀錄當證 據 但民事方面 警方並不了解 想請問的是要是到時永旺公司對女 友提告的話 要是我們出示備案證明 這樣女友還會被告成功嗎?會 有另外的民事責任嗎???? 有的話能不能請大大們詳細說明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33.253
KKyosuke:永旺只是單純賣東西的人 如果公司跟那個人不是合夥行騙 11/15 22:45
KKyosuke:停止付款的行為站不太住腳...必須向那個前男友求償 11/15 22:45
depravity:只有本來的民事責任 付錢 被冒領的是妳不是賣方或永旺 11/16 00:09
depravity:另這行為會造成信用不良 對日後與金融機構往來極其不利 11/16 00:09
JaneW:台灣警察的素質普遍不佳,請不要太相信警察~~ 11/19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