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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rldrr ()》之銘言: : 若拿自己購買的音樂於公開場所 : 1.播放給自己聽 : 2.播放給自己聽(轉的很大聲) : 3.播放給大眾聽(非營利用途) : 4.播放給大眾聽(做背景音樂使用 營利目的用) : 5.播放給大眾聽(營利目的用) : 這五種情況是否有違反著作權的公開播送 : 關於著作權公開播送及其處罰我看不懂 : 難道於公開場所播放音樂都要先徵求著作人同意嗎? : 這樣不是很麻煩,一般銷售商品的店家都會播放音樂給客人和自己聽, : 難道他們都會先問問著作人可不可以播放,要付多少錢(會很貴嗎)? : 敬請指教 謝謝 就法理來說,你有公開播送的意圖與事實,就該使用公播版 但 就實際執行來說 你在公開場所中,只要沒有使用二次播送(例如音響再外接其它擴音設備),都不算 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maniaque:偏偏不用擴音設備,聲音傳不出去..... 11/29 19:55
afflect:那"一個很好的音響設備"就可以讓整棟大樓聽到音樂的怎半? 11/29 23:32
maniaque:那邊有賣"很好的音響設備"?? 擴大機就算是二次了 11/30 06:42
afflect:3C店都是 本體既有喇叭=\=而外擴充喇叭 11/30 20:12
enterpirse:所謂二次播送者,即外接擴大機,因此一個很好的音響設 11/30 20:15
enterpirse:備,用本身的擴大機不一定違法,但如果你用的本來就適 11/30 20:16
enterpirse:合在公開場合使用,法官就不一定會這麼看了 11/3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