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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 一、你如何去確認你的音樂沒有在"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管理"之下? 二、就他不在管理之下,著作人一樣有著作人格權。 三、該併同第七章一起看 ※ 引述《worldrr ()》之銘言: : 請問這句法條的意思 讀起來好像可以不用不用向著作人申請就可以公開播送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第七章規定。但屬於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管理之著作,不在此 : 限: : 一、音樂著作經授權重製於電腦伴唱機者,利用人利用該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該著作。 : 二、將原播送之著作再公開播送。 : 三、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 : 四、著作經授權重製於廣告後,由廣告播送人就該廣告為公開播送或同步公開傳輸,向公 : 眾傳達。 : ※ 引述《enterpirse (小嘉)》之銘言: : ※ 引述《worldrr ()》之銘言: : : 若拿自己購買的音樂於公開場所 : : 1.播放給自己聽 : : 2.播放給自己聽(轉的很大聲) : : 3.播放給大眾聽(非營利用途) : : 4.播放給大眾聽(做背景音樂使用 營利目的用) : : 5.播放給大眾聽(營利目的用) : : 這五種情況是否有違反著作權的公開播送 : : 關於著作權公開播送及其處罰我看不懂 : : 難道於公開場所播放音樂都要先徵求著作人同意嗎? : : 這樣不是很麻煩,一般銷售商品的店家都會播放音樂給客人和自己聽, : : 難道他們都會先問問著作人可不可以播放,要付多少錢(會很貴嗎)? : : 敬請指教 謝謝 : 就法理來說,你有公開播送的意圖與事實,就該使用公播版 : 但 : 就實際執行來說 : 你在公開場所中,只要沒有使用二次播送(例如音響再外接其它擴音設備),都不算 : 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