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不是沒有不法意圖,只是天人交戰,怕脫手不乾淨被抓到... 12/29 10:39
→ maniaque:今天若是在荒郊野外撿到,帶回去或許還合情合理... 12/29 10:39
→ maniaque:但是,您知道7-11 是什麼地方嘛?一間24小時營業的店 12/29 10:40
→ maniaque:換言之裡面不只店員,還有到進進出出的客人.... 12/29 10:41
→ maniaque:既然有店員在,把撿到的東西交給店員,才能顯示無據為己有 12/29 10:41
→ maniaque:的意圖,然而卻捨棄此一合理方式,逕自將筆電攜走私藏 12/29 10:42
→ maniaque:還擅自查閱筆電內容,顯不合一般做法..... 12/29 10:43
→ maniaque:挺朋友是一件好事,不代表不用把理性放爸茷鉿툮..... 12/29 10:44
→ maniaque:這麼多不合乎常理的做法還能視而不見力挺到底..... 12/29 10:44
→ maniaque:不代表不用把理性放進來思考(剛亂碼部份...) 12/29 10:45
→ maniaque:另外,是竊盜還是遺失,個人認為影帶證據會說話.... 12/29 12:38
→ maniaque:比較可能就是 1.所有者起身上廁所,筆電放在位置上... 12/29 12:39
→ maniaque:2.筆電被你朋友速速拿走..... 12/29 12:39
→ maniaque:3.筆電所有者回來位置,發現沒有,以為自己收起來了 12/29 12:39
→ maniaque:或者是隨行朋友拿走,就先離開..... 12/29 12:40
→ maniaque:那這樣子就有可能變成使用者自己認為是遺失.... 12/29 12:40
→ maniaque:警方檢察官大概還是會根據影帶記錄去決定起訴法條.... 12/29 12:41
噓 guanquan:噗,這不是竊盜那什麼竊盜? 12/30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