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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朋友一個問題 撞人的車簡稱 A車-(汽車) 原PO的車簡稱 B車-(摩托車) 遭原PO的車碰到的車簡稱 C車-(汽車) 停車位置 A車 B車 C車 事情是這樣子的 B車停車停好好的 車主卻被電話通知車子被A車撞倒 於是車主去看自己的B車 A車車主一直強調自己只是倒退不小心碰到B車 應該沒有怎麼 B車車主當下看是沒有怎樣,但有跟A車車主講如果騎的時候有怎樣就會打電話告訴他 然後 B車車主隔一天被通知 B車的車子倒掉的時候有碰到C車 C車車主是說是B車的責任 原PO是覺得是A車的責任 請問有哪個法律可以這麼告知他呢? 謝謝 -- 很多人因為放不下一切,只好放棄夢想 --曹蘭 <丟掉50樣東西,我學會勇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49.143
niceshotse:這不是用法律來談的...是要告知他前因後果... 01/02 10:12
phantomli:C車的損害,是出於A車車主的過失行為所致,C車車主要 01/02 10:29
phantomli:找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義務人,要找A車車主。原PO要的法條 01/02 10:30
phantomli:在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但是法條是抽象規定,具體套用 01/02 10:30
phantomli:到個案,需要說明前因後果+1~(對方如果不聽、不信,就 01/02 10:32
phantomli:請他舉證來告~) 01/02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