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jgx:離職手續重點在於交接職務上掌管之文書、器材 02/17 18:00
→ hjgx:不是回去簽字挨駡等等,所以若無上開事物可以不回去 02/17 18:02
→ hjgx:押金是制服的對價,你可以放棄,留制服作紀念(or賣給宅宅) 02/17 18:04
→ a828999:您好 制服已經歸還對方也確認了~ 02/17 18:26
→ a828999:所以我不用回去 且可以要求他立刻將薪資匯款給我嗎 謝謝 02/17 18:27
推 hjgx:可惜啊,制服... 02/17 20:16
→ hjgx:第1 2句確定,你就有權要薪水 02/17 20:17
→ niceshotse:還要回去簽文件,去辦一辦吧... 02/17 22:08
→ niceshotse:離職手續又不是只有把東西還一還就沒事了... 02/17 22:09
推 hjgx:懂法律的人 是不會隨便簽名的 02/17 23:04
→ a828999:h大~ 我有寄信了喔!! 再麻煩您了>< 02/17 23:23
推 phantomli:原po保重。 02/17 23:31
→ niceshotse:原PO保重... 02/17 23:39
→ a828999:請問樓上兩位說的保重是指內文我比較吃虧嗎..? 02/17 23:41
→ niceshotse:你可以請教那位很強的h大吧...他比較行... 02/17 23:42
推 hjgx:少客氣了,你們都是免費的好心律師,交給你們,我只想看照片 02/17 23:48
推 ROCSimonLiu:原PO保重。 02/17 23:50
推 hjgx: 他們很團結,單單一起丟小六法就能砸死人 02/17 23:52
→ ROCSimonLiu:另外問,大大應該沒有收對價吧?非律師不能執業啊。 02/17 23:56
→ hjgx:這行真的是錢難賺,要在PPT這種學生園地搶客戶,情何以堪 02/17 23:58
推 ROCSimonLiu:我上面那句這只是要提醒大家,非律師意圖營利執業是 02/18 00:44
→ ROCSimonLiu:有刑責的。勿不諳法律而誤蹈法網, 02/18 00:44
→ niceshotse:樓上放心,他只是自稱最高鍵盤法院,這樣不會有刑責..XD 02/18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