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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於去年應徵了某餐廳工讀生, 面試完畢後2天都有上班(都是口頭告知班表) 上班第二日被要求提早下班,當時排班人員告知隔天並無排班 隔日睡醒發現排班人員於晚間以LINE傳送班表照片,發現又被排到班了!  之後都是皆約莫晚間10點過後才於LINE公佈"隔日"班表 因為對方班表照片發在群組,大家都會繼續聊天,所以沒注意到 等於是提早下班那天之後的班都沒到 過幾天因為覺得這樣排班與工作都不適合便想離職 提出離職後對方僅回覆需要歸還制服一句話無下文 並無告知其他要求,還了制服過了兩個發薪日後仍然遲遲未收到薪水 再度詢問薪資時,對方表示需要公司有離職程序(我不知道這規定) 要我去店裡辦理離職手續及簽收制服(因為有付500元押金) 問題: 1.請問是否一定要去辦理離職手續才能領到薪水 有開薪轉帳戶 (公司並不在附近自己也有另外工作還要上課不方便) 2.應該收到的金額就是上班那2日薪水與制服費用沒錯嗎? 3.若對方以各名義持續拖延薪水該怎麼辦? 感謝各位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3.210
hjgx:離職手續重點在於交接職務上掌管之文書、器材 02/17 18:00
hjgx:不是回去簽字挨駡等等,所以若無上開事物可以不回去 02/17 18:02
hjgx:押金是制服的對價,你可以放棄,留制服作紀念(or賣給宅宅) 02/17 18:04
a828999:您好 制服已經歸還對方也確認了~ 02/17 18:26
a828999:所以我不用回去 且可以要求他立刻將薪資匯款給我嗎 謝謝 02/17 18:27
hjgx:可惜啊,制服... 02/17 20:16
hjgx:第1 2句確定,你就有權要薪水 02/17 20:17
niceshotse:還要回去簽文件,去辦一辦吧... 02/17 22:08
niceshotse:離職手續又不是只有把東西還一還就沒事了... 02/17 22:09
hjgx:懂法律的人 是不會隨便簽名的 02/17 23:04
a828999:h大~ 我有寄信了喔!! 再麻煩您了>< 02/17 23:23
phantomli:原po保重。 02/17 23:31
niceshotse:原PO保重... 02/17 23:39
a828999:請問樓上兩位說的保重是指內文我比較吃虧嗎..? 02/17 23:41
niceshotse:你可以請教那位很強的h大吧...他比較行... 02/17 23:42
hjgx:少客氣了,你們都是免費的好心律師,交給你們,我只想看照片 02/17 23:48
ROCSimonLiu:原PO保重。 02/17 23:50
hjgx: 他們很團結,單單一起丟小六法就能砸死人 02/17 23:52
ROCSimonLiu:另外問,大大應該沒有收對價吧?非律師不能執業啊。 02/17 23:56
hjgx:這行真的是錢難賺,要在PPT這種學生園地搶客戶,情何以堪 02/17 23:58
ROCSimonLiu:我上面那句這只是要提醒大家,非律師意圖營利執業是 02/18 00:44
ROCSimonLiu:有刑責的。勿不諳法律而誤蹈法網, 02/18 00:44
niceshotse:樓上放心,他只是自稱最高鍵盤法院,這樣不會有刑責..XD 02/18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