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有點難度 03/03 15:00
→ KKyosuke:畢竟你不是領月薪 這種接教授的案子也不會一個做完馬上 03/03 15:01
※ 編輯: wang18 來自: 140.130.198.19 (03/03 15:02)
→ KKyosuke:有下一個 而且你只是"有點影響進度" 也不是沒完成... 03/03 15:01
→ KKyosuke:如果你是說原本這個CASE可以拿一萬塊 結果因為受傷交給 03/03 15:03
→ KKyosuke:別人做沒拿到錢 那才比較有所謂的損失 03/03 15:03
→ KKyosuke:除非你能舉證每個月正常都能接兩三個case 因為受傷只完 03/03 15:04
→ KKyosuke:成了一個... 03/03 15:04
所以請問K大和解金額只能就醫藥費拿囉?
他目前是說叫我簽和解書
他給我3000的醫藥費+1200小紅包這樣
※ 編輯: wang18 來自: 140.130.198.19 (03/03 15:09)
推 KKyosuke:大概是醫藥費+所謂的精神損失吧 03/03 15:11
→ KKyosuke:不過+1200小紅包也太慘了 這乾脆繼續告刑附民還可能拿比 03/03 15:11
→ KKyosuke:較多 03/03 15:11
→ niceshotse:繼續告+1 03/03 15:23
推 KKyosuke:如果你的醫藥費沒多少錢 傷也不重(沒影響日常生活)的話 03/03 15:25
→ KKyosuke:拿個兩三萬當和解金應該還算合理 03/03 15:25
如果日常生活洗澡吃飯那些算嗎?
就手關節受傷所以無法彎曲
筷子無法拿.有一陣子連車都無法騎(靠朋友接送)
洗澡一定要戴手套
平常都會去工作是做作品也完全停擺
因為想說精神損失這方面不知如何計算跟舉證
所以才想說以工作來申請賠償
畢竟第一次也不知道多少才是合理的價格...
※ 編輯: wang18 來自: 140.130.198.19 (03/03 15:30)
推 KKyosuke:簡單來講 醫藥費跟工作賠償這種東西就算提告也一定要的 03/03 15:35
→ KKyosuke:到 這是可以算出來的實際損失 03/03 15:36
推 KKyosuke:而精神賠償這種東西算是無形損失 一般來說小事件法院不 03/03 15:37
→ KKyosuke:太會准 但是現在你不是提告 是要求和解 03/03 15:37
→ KKyosuke:你可以把精神賠償想像成對方免於被告刑事的利益交換 03/03 15:38
→ KKyosuke:白話點說就是對方願意付多少錢換取你的撤告 03/03 15:39
→ sindyevil:現在是對方主動求和,你只要有單據且慰撫金合理下,日後 03/03 15:39
→ sindyevil:法院方也會判到你現在拿的部分,他想要和解爭取刑責降低 03/03 15:40
推 aa182201:一千二我會直接走入= =至少要五萬 03/03 15:41
推 aa182201:走人 03/03 15:53
→ depravity:有過失傷害再精神賠償就可以列個3-5萬了 何況酒駕 03/03 19:40
→ depravity:不給妳 他會給政府更多 03/03 19:40
謝謝大家的熱心回答~
我會在跟肇事者的家屬談談
感謝大家!
※ 編輯: wang18 來自: 140.130.198.19 (03/04 11:06)
推 boards:15萬 03/04 19:51
推 boards:別急著和解,和解也要到鄉鎮市公所、法院調解 03/04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