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lyiii:19:00->23:00 ? 還是 19:00->03:00 ? 04/27 18:59
→ flyiii:我要是在你家樓上我也覺得困擾... 04/27 18:59
推 KKyosuke:不管聲音怎樣 為什麼會被提公然侮辱? 04/27 19:05
→ KKyosuke:說對方惡人先告狀 可是你的字條寫了什麼卻沒說? 04/27 19:05
→ KKyosuke:如果只有單純請對方別製造噪音的話根本不會有公然侮辱.. 04/27 19:06
→ aa182201:別人想告你就告你啊ˊ__>ˋ 04/27 19:15
→ MaiChung:晚上七點到11點,就是下班後的時間,一直被吵。 04/27 19:46
→ MaiChung:字條內容就是請他們安靜,有一次電梯公告說,請大家到頂 04/27 19:47
→ MaiChung:樓時要降低音量,我們就在旁邊寫,七樓也是。 04/27 19:47
→ MaiChung:之前有警察來,說會去叫他們地板鋪軟墊,但也沒有。 04/27 19:50
→ aa182201:誰沒事被你點名不會不爽的?態度問題吧.. 04/27 19:54
→ MaiChung:每天被吵,也上去講過,都沒改善,態度的確是不好。 04/27 19:59
→ MaiChung:因為不想跟他們見面,所以都用貼字條的方式溝通。 04/27 19:59
→ MaiChung:現在想到的辦法就是以後他們再吵,就打110請警察出面 04/27 20:09
→ MaiChung:但這實在是很浪費國家資源的爛方法 04/27 20:09
→ flyiii:就打110阿,讓警察來之後判斷,又或者要找三個人做筆錄. 04/27 21:00
→ flyiii:貼紙條在公開場合然後寫得很難聽被告只是剛好而已... 04/27 21:01
→ MaiChung:紙條是貼在他家門口,只有電梯那張算公開場合吧! 04/27 21:14
→ MaiChung:從大學後一直在外租屋住大樓,從沒遇過這麼吵的,應該不 04/27 21:18
→ MaiChung:應該不是我們太敏感。 04/27 21:18
→ lescholar:他家門口也算是公然啊 04/27 22:46
推 KKyosuke:他家門口為啥不是公然- -a 04/28 00:01
推 flyiii:是不是你們太敏感我不知道,要找環保局或者警察來確認 04/28 00:58
→ flyiii:不過我敢保證寫在別人家門口然後罵得很難聽絕對公然侮辱了 04/28 01:00
推 linmarkyu:原PO可以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法規 向各該主管 04/28 01:04
→ linmarkyu: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來解決 若情況較重者 04/28 01:04
→ linmarkyu:得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三項法規 小弟我才疏學淺 04/28 01:05
→ linmarkyu:若有錯誤 敬請指教 謝謝! 04/28 01:05
→ MaiChung:謝謝樓上指導,警察也是這樣跟我們說,我們被吵去貼字條 04/28 06:20
→ MaiChung:觸犯刑法,他吵人卻只是社會秩序維護法~ 04/28 06:20
→ MaiChung:字條沒有寫很難聽,只是請他尊重我們的居住品質 04/28 06:21
→ sindyevil:所以內容寫了什麼?怎樣張貼?時間?位置? 04/28 21:00
→ MaiChung:剛開始寫的很客氣,後來較不客氣的內容大概就是: 04/28 21:54
→ MaiChung:請七樓認清吵人的事實,腳步聲和撞擊地板聲已嚴重影響居 04/28 21:55
→ MaiChung:住安寧,別再為所欲為。 04/28 21:55
→ MaiChung:已請教律師,說我們可以反告他們,謝謝板上大大指導。 04/28 21:56
推 YAHQQ:網拍有種黏在天花板上的喇叭是往樓上放聲音的 有時不想當 04/28 22:22
→ YAHQQ:面撕破臉就暗地以牙還牙就好了 04/28 22:22
→ MaiChung:樓上這方法真讚,有人建議我們去買竹竿往天花板戳。 04/29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