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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 就是我今年打算報考致理技術學院,但是我是志願役除役人員,在服役期間 因病除役,但是該校的簡章上說明了「在營服現役(含替代役)期間因病成殘不堪服役而免役或除役,領有撫卹證明者。」 但我就是沒有撫卹證明,於是我打電話致該校詢問,該校承辦人員就打電話給教育部詢問是否符合,之後就回電給我說教育部人員回覆:除役人員沒有撫卹證明,視同一般考生。 但之後我又打電話到教育部詢問,教育部人員仍然說沒有撫卹證明視同一般考生。 但我很疑惑,就是我為國家付出了七年的青春,除役應該也視同退伍吧。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謝謝。 手機使用,排版不佳,敬請見諒 -- Sent from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5.174.10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180311.A.951.html
iscu:撫卹證明應該是有因公受傷之類的~~ 07/01 10:31
depravity:妳沒成殘吧?? 有就應該要有你要嗎? 07/01 12:00
KKyosuke:視同退伍沒錯 但是他不是退伍就能加分啊 07/01 13:09
maniaque:請不要擴大解釋ok ? 07/01 13:11
maniaque: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07/01 13:12
maniaque:裡面已經寫的很清楚.... 07/01 13:13
maniaque:而服役五年以上,可以走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加25% 07/01 13:15
maniaque:跟傷殘有撫卹令的加分等級相同 07/01 13:16
sindyevil:印象中,撫卹不是非死即殘嗎? 07/02 10:18
maniaque:有啦,那是撫恤令....不是掛點的那種... 07/02 19:49
maniaque:所以法令是寫 "因病成殘"致退伍..... 07/02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