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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提離職 想請教各位 1. 勞基法中有規定 勞工在離職前必須事先預告資方 例如 工作3年以上需於離職前30日預告 那如果資方主管在避免發年中獎金的考量下 要求勞方須在未滿預告期間(例如7/30)就離職的話 是否會有違法? 2. 公司打卡時間應該有違反勞基法或相關法利 該如何提出檢舉 (例如打卡時間實際為加班5~8小時/日 但公司實際核准3小時加班費) 之前好像有看過政府處罰企業xx萬的新聞 不知道他所引用的法條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52.2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5218708.A.3A7.html
beminaru:另外請教一下 預告離職是以口頭告知日起算還是從正式簽 07/13 10:59
beminaru:單日起算30天呢 07/13 10:59
aa182201:他可以當場叫你走隔天不要來 不過他薪水必須照給到正常 07/13 13:21
aa182201:你才可以走的時候 保留證據去檢舉他們 07/13 13:21
beminaru:aa大 不好意思 看不是很懂 可以說清楚一點點嗎@@"抱歉 07/13 13:43
niceshotse:假設你今天7/13提離職,他們可以叫你星期一就不用來 07/13 13:56
niceshotse:但是薪水要計算到8/13 07/13 13:56
niceshotse:預告離職其實口頭告知就算,但若日後有爭議,舉證困難 07/13 13:58
niceshotse:一般還是會以口頭告知並當日填寫離職申請書 07/13 13:59
N大和AA大 感謝妳/你們!!! 請問我可以依據哪條法令 告知對方薪資需計算到8/13 我明天要被約談 希望可以用法條來告知對方比較站得住 ※ 編輯: beminaru (61.227.52.243), 07/13/2014 14:12:45
niceshotse:依照勞基法,你有提前告知的義務,所以你的離職日就是 07/13 14:24
niceshotse:公司要計算給你薪水的時間,這哪需要什麼法條? 07/13 14:24
beminaru:原來如此 感謝指導:D 07/13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