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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上班的時候,母親在家收到訴訟單 但是名子打反了, 比如說我本名叫王曉明,但是收件人打成王明曉 從雲林地方法院寄出的。雖然我住嘉義市, 但我一輩子鮮少去過雲林,更不認識任何雲林人。 因為我母親看到名字打反,因此拒收,但今天就一直質問我 是否在外有跟人結怨,或涉及不良場所之類的。 當然我一概沒有。 我再三向我母親確認,他說只能記得信件上有"訴訟"二字, 但無"行政"二字。 因此應該不是紅單吧? 後來左思右想,只有兩種可能性 1. 被網路訟棍無差別攻擊,但是我在網路謹記不罵人的原則,因此機率較低。 後來突然想到 2. 我在兩年多前,在嘉義市機車遭竊,當天在嘉義市某分局報案。過一年左 右,機車被分解車殼在雲林被發現,販賣贓車的機車行老闆有被逮捕,但 是偷車的竊賊似乎不知道是誰。後來這件事到現在還是不了了之。 我在想是否跟這件事有關,但是我母親認為去年找到車殼的時候是由雲林土庫 分局直接打電話通知我們,怎麼會由法院寄通知書。 但是因為我媽拒收文件,反而現在造成她自己胡思亂想,也沒有辦法及時處理。 請問如果是機車遺失案件的後續發展,有可能是由法院寄訴訟單給我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63.8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6824569.A.00D.html
niceshotse:有可能啊,警察已經移送,法官或檢察官傳喚你們當證人 08/01 09:42
niceshotse:搞不好警察已經追到竊嫌了 08/01 09:45
yuusnow:有可能阿 搞不好已經偵破該竊車案,所以起訴了就通知你 08/01 11:22
qoomii:拒收很不好= = 08/02 14:55
ixixet:通常是收下來,到法院查清楚 08/03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