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unt52:說真的這可能連民事責任都沒有 最多道德責任 書有損壞嗎? 08/05 11:52
推 count52:有道歉給個推 08/05 11:56
推 KKyosuke:硬要搞的話可以說損壞書套啊 08/05 12:04
→ count52:但書的價值 功能也沒有因此毀損阿? 再說小孩是否為故意? 08/05 12:11
→ count52:毀損不罰過失 小孩是否未滿14歲? 再說還有實質違法性 08/05 12:12
→ count52:社會相當性 這種不成文要件可以用 我其實比較擔心店員 08/05 12:13
→ yuusnow:可是書的封膜不能用了阿。 書的封膜也是要費用成本的~ 08/05 12:15
→ yuusnow:所以才會說硬要搞的話可以說毀損書封膜阿 08/05 12:16
→ yuusnow:想看書所以拆封膜不叫故意還能是意外嗎? 08/05 12:17
→ count52:我是想說 這真的不需要刑法來處罰巴 08/05 12:17
→ count52:對孩子的注意義務有必要拿一般正常人來要求嗎? 08/05 12:19
→ yuusnow:店員也只是說而已,他沒報警阿。 何來以刑法處罰? 08/05 12:19
→ yuusnow:對孩子的注意義務是什麼...? 08/05 12:21
推 KKyosuke:所以我說硬要搞的話...構成要件或許合致 08/05 12:22
→ count52:店員這確實有爭議 我是用學說的看法 店員的請求權頂多只 08/05 12:22
→ KKyosuke:但是需不需要用刑法處罰那是另一個問題 08/05 12:22
→ count52:有損害賠償 對超過的部分無請求權 如果還說要報警 08/05 12:23
→ count52:有可能使人心生畏懼 08/05 12:23
→ count52:那個我沒有批評k大的意思 只是我從別的角度來想問題 08/05 12:24
→ yuusnow:然後呢?? 你想說恐嚇? 單純說犯法了要報警 哪邊有恐嚇? 08/05 12:25
→ count52:看到某年地特考到類似的問題 有感而發 08/05 12:25
→ count52:那個y大 一般民眾被說要報警 真的心理會怕 08/05 12:26
推 KKyosuke:會怕是一回事 說要報警或說要告人這是完全合法的 08/05 12:27
→ KKyosuke:合法的行為不會有恐嚇問題.- - 08/05 12:28
→ count52:不一定 要考慮手段目的關連性 只要目的不合法 手段用 08/05 12:29
→ yuusnow:會怕一回事+1 會怕跟恐嚇是兩碼子事~ 08/05 12:29
→ count52:報警或是提告 都是不可以的 08/05 12:29
推 KKyosuke:哪來的目的不合法啊...orz 08/05 12:30
→ sindyevil:請警察提告訴是恐嚇嗎? 08/05 12:31
→ saltlake:店員的作為恐無非法之虞 原波方實務上可請店方主管相談 08/05 12:32
→ sindyevil:某樓請思考下,您的不可以是否剝奪人民的基本權(訴訟權)? 08/05 12:32
→ saltlake:一般言就當場道歉或賠封套價或把書照價買下就是 08/05 12:33
→ count52:我是想說店員如果目的不在單純的請求書套的賠償 縱然手段 08/05 12:33
→ count52:是報警 依然不可 08/05 12:33
→ saltlake:對方真有法律行動再說 08/05 12:33
→ sindyevil:就算之後責任能力等不罰,但小孩子的行為確實不對. 08/05 12:33
推 KKyosuke:就算店員講白了他要以刑逼民 報警還是很合法的... 08/05 12:34
→ KKyosuke:道德有虧不代表違法 08/05 12:35
→ count52:確實訴訟權要給予保障 但比例原則 誠實信用也是我想的原因 08/05 12:35
→ sindyevil:之後會怎樣處理是法院的事情,但為啥不可以提告或報警? 08/05 12:36
→ count52:那個k大 我有先說是學說喔 就拿出來討論 08/05 12:36
→ sindyevil:店家也可以有所選擇,但有無想過當下的狀況?您在現場嗎? 08/05 12:37
推 KKyosuke:哪個學說會說報警或是提告是不合法的啊 08/05 12:37
→ KKyosuke:你可以說學說對於微罪是否有處罰的必要各有不同意見 08/05 12:38
→ count52:抱歉 我沒解釋清楚 不是報警或提告不合法 是說手段與目 08/05 12:38
→ count52:的要有關連性 不可以用合法的手段 達成不法之目的 08/05 12:39
→ KKyosuke:目的不合法 手段合法也是不可以的 這句話沒有問題啊 08/05 12:39
→ KKyosuke:問題是這句話套不到這個case上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啊.. 08/05 12:40
→ sindyevil:這目的有不法嗎? 店員的目的是什麼? 08/05 12:40
→ niceshotse:店家的目的若是要求消費者賠償,這目的並沒有不合法啊 08/05 12:41
→ count52:k大這句也是對的 s大說的也是 我就單純想問題多考慮 08/05 12:42
→ sindyevil:不用想太多,之後會有微罪不起訴或者責任能力等可以調整. 08/05 13:17
→ sindyevil:..重點是家長自己的作為,不要讓小孩子認為有爹娘可靠就 08/05 13:18
→ sindyevil:有人收拾等等...人是互相的,要求人家怎樣自己就要怎樣. 08/05 13:19
→ depravity:已經願意賠償才說可以報警看起來不像已刑逼民 08/05 13:34
→ depravity:像真的想給正確的教育 要"一般人"熟知各種可減輕情況 08/05 13:36
→ depravity:而先逕行判斷 我國法學教育達到這種水準 就不會有人問了 08/05 13:37
推 loveflames:哪來的目的不合法啊..... 08/05 16:28
推 maniaque:個人認為....現在是店員幫你教導小孩,懂嗎??? 08/05 21:59
→ maniaque:你覺得付錢就可以了事,還是會不會也學會..... 08/05 22:00
→ maniaque:反正我爸爸會付錢解決的印象??? 08/05 22:00
→ maniaque:以後弄大女孩子肚子,還是在外面滋事,是不是也會來個 08/05 22:01
→ maniaque:"我爸會用錢來解決,沒關係" 的後遺症?? 08/05 22:01
→ enterpirse:當我看到報警或是提告都是不可以的,那~~警局法院可以 08/06 23:40
→ enterpirse:裁撤囉~~ 08/06 23:40
→ enterpirse:消費者破壞了店家的東西,姑且不論東西大小,店家難道 08/06 23:42
→ enterpirse:不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嗎? 08/06 23:42
推 ixixet:破壞包裝又看完,不免有理虧之處。何必為法有無明文而爭? 08/07 00:37
→ lukasformac: 店家要求買下那本書,可用定型化契約解決,刑法方面 08/10 01:14
→ lukasformac: 微罪不舉,更何況是小孩的行為 08/10 01:15
→ sindyevil: 定型化契約要解釋啥? 這次沒有超而罰款的問題吧 08/12 11:11